巴东:院领导带头办案 落实庭审实质化改革
2017-05-08 15:17: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谭元贵 桂春艳
5月3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世敏作为主审法官,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并当庭宣判。整个庭审时间不足一小时。
2016年10月以来,吴某在自家门前的农田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017年2月23日,巴东县公安局沿渡河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吴某种植的罂粟,并现场全部予以铲除。经清点,吴某共种植罂粟幼苗537株。
庭审中,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宣读出示的证据没有异议,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在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程序后,当庭宣判吴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宣判后,吴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法庭于当日送达了刑事判决书。
此次庭审实现了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证据认证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是巴东法院积极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庭审活动,标准的庭审、高效的审判为法官作出了表率。
据了解,巴东法院自今年4月1日组建审判团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以来,院领导办案团队已收案22件,结案4件,当庭宣判2件。
2016年10月以来,吴某在自家门前的农田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017年2月23日,巴东县公安局沿渡河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吴某种植的罂粟,并现场全部予以铲除。经清点,吴某共种植罂粟幼苗537株。
庭审中,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宣读出示的证据没有异议,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在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程序后,当庭宣判吴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宣判后,吴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法庭于当日送达了刑事判决书。
此次庭审实现了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证据认证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是巴东法院积极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庭审活动,标准的庭审、高效的审判为法官作出了表率。
据了解,巴东法院自今年4月1日组建审判团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以来,院领导办案团队已收案22件,结案4件,当庭宣判2件。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