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重金悬赏寻“老赖”发动群众打“拒执”
2017-05-08 10:36: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出发前行动部署
- 对蒋晨虹家属宣读搜查令
- 现场查封名酒600余瓶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蒋晨虹准确下落并协助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或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有效财产线索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5月4日上午,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举行“打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执行月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布两起典型案例的悬赏公告,分别给予提供线索者10000元、5000元奖励,这是最高院出台与强制执行有关的三个规定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无锡两级法院首次公开悬赏。
为了破解执行难,最高院放了大招,密集出台两部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和一个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悬赏公告的出现,将进一步发挥群众力量,助推化解执行难。
“老赖”住豪宅却拒不申报财产
名酒600余瓶、紫砂壶茶具25把、茶饼18块、名表2块、砚台3件、高档电脑3台、金银首饰若干……新闻发布会现场播放的视频显示,2017年4月26日,梁溪法院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蒋晨虹在宜兴的别墅进行现场搜查,其家中的豪华程度令人咋舌,法院当场查封、扣押了相关财物。
据悉,在这起施旭东与蒋晨虹、冯俊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案中,冯俊于2013年2月向施旭东借款2000万元,蒋晨虹对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蒋晨虹为该笔借款的实际用款人)。后经原南长法院调解,冯俊归还施旭东借款本金及利息2200万元,蒋晨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冯俊、蒋晨虹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施旭东向原南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南长法院于2015年11月28日立案执行,并向冯俊、蒋晨虹发出财产报告令。后冯俊向法院申报了财产。但蒋晨虹却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在收到法院财产报告令后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执行过程中,原南长法院查封冯俊、蒋晨虹名下房产,冻结蒋晨虹名下徐州虹达置业公司股权,并将冯俊、蒋晨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境。
今年4月26日,梁溪法院对蒋晨虹在宜兴的居所进行了现场搜查。4月28日,梁溪法院对另一名被执行人冯俊在宜兴的居所进行现场搜查,现场查封高档钢琴1架,扣押了银行存折、边境通行证等物品。
记者从5月4日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目前该案查封、扣押的情况来看,被执行人蒋晨虹存在奢侈生活消费,涉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针对蒋晨虹这一情况,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施旭东提出的悬赏申请后,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遂发布上述悬赏公告。
抵押房产被“老赖”擅自租赁规避执行
当天发布的另外一起典型案例中,被执行人不仅不申报财产,其名下的抵押房产还被擅自长期租赁。
2013年3月,江苏辛巴地板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500万元,吴俊以其名下10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后经原崇安法院判决,主债务人辛巴地板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归还贷款本金及罚息,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吴俊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辛巴地板公司、吴俊等未按判决履行义务,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向原崇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崇安法院于2014年7月17日立案执行,并于同日向辛巴地板公司、吴俊等发出财产报告令。
但辛巴地板公司、吴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在收到法院财产报告令后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吴俊在抵押房产上还设置了长达15年的长期租赁,导致该部分抵押房产无法启动处置程序,且本案其他查封资产均为轮侯查封,2014年12月11日,原崇安法院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从该案立案执行以来的3年时间里,辛巴地板公司、吴俊未按判决履行归还欠款义务。
2017年4月20日,梁溪法院恢复该案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辛巴地板公司、吴俊等进行网络查控。根据银行查询信息反映出,辛巴地板公司一直在正常经营,2016年全年出口总额达到580余万美元,其名下有银行存款共计360余万元,法院遂对该笔银行存款依法予以冻结。
2017年4月26日,梁溪法院对辛巴地板公司及吴俊在宜兴的居所进行了现场搜查,扣押辛巴地板公司2016年以来的财务账册若干,查封吴俊居所内的名贵沙发、钢琴,扣押银行存折、购物卡等多件物品。
从目前查封、扣押情况来看,被执行人辛巴地板公司、吴俊涉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遂发布了针对吴俊下落及财产线索的5000元悬赏公告。
铁拳执行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据该院执行一局局长张啸明介绍,上述两起典型案例中,被执行人蒋晨虹、吴俊经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依法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蒋晨虹、吴俊下落及财产线索,并将在蒋晨虹、吴俊到案后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张啸明表示,“对该两起案件中所查扣的账册资料及物品,法院将在核查或审计后,依法评判被执行人是否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这两起典型案例是梁溪法院铁拳执行的一个缩影。自梁溪法院成立以来,该院执行局持续打击拒执行为,不断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仅4月中下旬就连续开展了5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干警82人次,涉及38起案件,促成6起案件和解结案。
新闻发言人、梁溪法院副院长邹岩介绍,在总结前期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梁溪法院定于今年5月集中开展“打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执行月”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打击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和虚假申报财产两种规避执行行为,通过集中全院执行干警力量统一执行的方式,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通过集中打击和依法惩戒,有力震慑违法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了破解执行难,最高院放了大招,密集出台两部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和一个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悬赏公告的出现,将进一步发挥群众力量,助推化解执行难。
“老赖”住豪宅却拒不申报财产
名酒600余瓶、紫砂壶茶具25把、茶饼18块、名表2块、砚台3件、高档电脑3台、金银首饰若干……新闻发布会现场播放的视频显示,2017年4月26日,梁溪法院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蒋晨虹在宜兴的别墅进行现场搜查,其家中的豪华程度令人咋舌,法院当场查封、扣押了相关财物。
据悉,在这起施旭东与蒋晨虹、冯俊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案中,冯俊于2013年2月向施旭东借款2000万元,蒋晨虹对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蒋晨虹为该笔借款的实际用款人)。后经原南长法院调解,冯俊归还施旭东借款本金及利息2200万元,蒋晨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冯俊、蒋晨虹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施旭东向原南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南长法院于2015年11月28日立案执行,并向冯俊、蒋晨虹发出财产报告令。后冯俊向法院申报了财产。但蒋晨虹却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在收到法院财产报告令后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执行过程中,原南长法院查封冯俊、蒋晨虹名下房产,冻结蒋晨虹名下徐州虹达置业公司股权,并将冯俊、蒋晨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境。
今年4月26日,梁溪法院对蒋晨虹在宜兴的居所进行了现场搜查。4月28日,梁溪法院对另一名被执行人冯俊在宜兴的居所进行现场搜查,现场查封高档钢琴1架,扣押了银行存折、边境通行证等物品。
记者从5月4日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目前该案查封、扣押的情况来看,被执行人蒋晨虹存在奢侈生活消费,涉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针对蒋晨虹这一情况,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施旭东提出的悬赏申请后,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遂发布上述悬赏公告。
抵押房产被“老赖”擅自租赁规避执行
当天发布的另外一起典型案例中,被执行人不仅不申报财产,其名下的抵押房产还被擅自长期租赁。
2013年3月,江苏辛巴地板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500万元,吴俊以其名下10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后经原崇安法院判决,主债务人辛巴地板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归还贷款本金及罚息,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吴俊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辛巴地板公司、吴俊等未按判决履行义务,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向原崇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崇安法院于2014年7月17日立案执行,并于同日向辛巴地板公司、吴俊等发出财产报告令。
但辛巴地板公司、吴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在收到法院财产报告令后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吴俊在抵押房产上还设置了长达15年的长期租赁,导致该部分抵押房产无法启动处置程序,且本案其他查封资产均为轮侯查封,2014年12月11日,原崇安法院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从该案立案执行以来的3年时间里,辛巴地板公司、吴俊未按判决履行归还欠款义务。
2017年4月20日,梁溪法院恢复该案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辛巴地板公司、吴俊等进行网络查控。根据银行查询信息反映出,辛巴地板公司一直在正常经营,2016年全年出口总额达到580余万美元,其名下有银行存款共计360余万元,法院遂对该笔银行存款依法予以冻结。
2017年4月26日,梁溪法院对辛巴地板公司及吴俊在宜兴的居所进行了现场搜查,扣押辛巴地板公司2016年以来的财务账册若干,查封吴俊居所内的名贵沙发、钢琴,扣押银行存折、购物卡等多件物品。
从目前查封、扣押情况来看,被执行人辛巴地板公司、吴俊涉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遂发布了针对吴俊下落及财产线索的5000元悬赏公告。
铁拳执行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据该院执行一局局长张啸明介绍,上述两起典型案例中,被执行人蒋晨虹、吴俊经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依法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蒋晨虹、吴俊下落及财产线索,并将在蒋晨虹、吴俊到案后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张啸明表示,“对该两起案件中所查扣的账册资料及物品,法院将在核查或审计后,依法评判被执行人是否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这两起典型案例是梁溪法院铁拳执行的一个缩影。自梁溪法院成立以来,该院执行局持续打击拒执行为,不断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仅4月中下旬就连续开展了5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干警82人次,涉及38起案件,促成6起案件和解结案。
新闻发言人、梁溪法院副院长邹岩介绍,在总结前期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梁溪法院定于今年5月集中开展“打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执行月”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打击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和虚假申报财产两种规避执行行为,通过集中全院执行干警力量统一执行的方式,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通过集中打击和依法惩戒,有力震慑违法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