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延伸服务
济宁中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2017-05-04 10:36: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屈庆东 江良局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坚持把保护创新、维护公平作为工作重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长远,服务大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审判体制机制,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2015年以来,济宁中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稳中有升,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34件,结案698件,结案率94.5%;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件、刑事二审案件2件,结案率为100%。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到73.2%。
为提高综合审判效能,济宁中院创新审判方式,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把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2016年,全市基层法院审结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8件,中院审结二审涉知刑事上诉、检察院抗诉案件3件。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统一了司法尺度,更加有力打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充分体现了综合审判效能。
紧紧围绕济宁建设鲁西科技高地的重大战略,济宁中院研究制定了《服务保障济宁创新驱动发展二十条意见》。2015年以来,共审理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技术合同等涉科技创新类案件385件,加强了技术研发、成果转移以及产业化等科技创新中的权益保护。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讲座等活动,对审判中发现的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类案分析和法律、案例解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预警意识。
在审判实践中,济宁中院密切关注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2015年以来共向相关企业建言献策或提出司法建议48条,得到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社会管理机制,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针对高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实际,为企业在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宜于诉前调解的纠纷及时介入解决。
该院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先后开展了“商标与不正当竞争疑难问题”等专题调研活动,组织撰写的《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研报告获得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撰写的《网络环境下对商标行为的界定》入选2016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
为提高综合审判效能,济宁中院创新审判方式,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把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2016年,全市基层法院审结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8件,中院审结二审涉知刑事上诉、检察院抗诉案件3件。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统一了司法尺度,更加有力打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充分体现了综合审判效能。
紧紧围绕济宁建设鲁西科技高地的重大战略,济宁中院研究制定了《服务保障济宁创新驱动发展二十条意见》。2015年以来,共审理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技术合同等涉科技创新类案件385件,加强了技术研发、成果转移以及产业化等科技创新中的权益保护。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讲座等活动,对审判中发现的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类案分析和法律、案例解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预警意识。
在审判实践中,济宁中院密切关注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2015年以来共向相关企业建言献策或提出司法建议48条,得到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社会管理机制,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针对高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实际,为企业在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宜于诉前调解的纠纷及时介入解决。
该院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先后开展了“商标与不正当竞争疑难问题”等专题调研活动,组织撰写的《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研报告获得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撰写的《网络环境下对商标行为的界定》入选2016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