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内力 善借外力 凝聚合力
——江苏连云港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2017-05-03 09:02: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盛茂 继龙
图为法院干警利用节假日、凌晨等时节对“老赖”进行围堵。 方 帅 摄
“2016年至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6082件,执行到位金额64.5亿元。2016年,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涉执犯罪70件75人。”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会,以一组沉甸甸的数据向社会公布了执行工作年度成绩单。
集中执行常态化信息化 不断深挖执行潜力
“是市执行指挥中心吗?我要举报。我现在在连云港木材储备中心,被执行人王某就在单位,你们赶紧来吧!”这天,连云港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了来自申请执行人唐某的举报电话。
2016年3月,唐某在路口等红绿灯时,王某突然从BRT车道冲出,将其撞倒。经治疗,唐某身体仍留下后遗症,正常生活被干扰。法院判决王某承担事故全责,需赔偿唐某各项损失11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却与申请执行人和法院打起了“游击战”,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接到唐某的举报电话后,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向海州区法院下达出警命令。海州法院执行局遂组织了6名执行干警来到连云港木材储备中心,将王某成功控制。然而唐某一见到王某便破口大骂,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剑拔弩张,场面陷入紧张混乱。正在指挥中心现场指挥的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绪凡随即下令将两人分离,并要求进行现场教育。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和冷静处理下,王某在执行现场将1.1万元交予唐某,该案顺利执结。
“常态化的集中执行营造了法院执行的强大声势,而信息化又使得执行手段更加丰富,执行行为更加公开。”配合此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市人大代表、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主任曹立志在指挥中心现场观摩时颇有感触。
2017年初,市中院出台了《关于集中执行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在市中院统一指挥下,定期选取一个基层法院的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全市执行力量,开展执行会战。意见实施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0次,对174人采取强制措施,实际执结案件21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450余万元。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监督执行现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采访中了解,除了常态化集中执行,市中院还鼓励各基层法院根据地区实际,不断创新执行机制。海州法院成立了快速处置组,对简单执行案件实行快速办理,初步构建起“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的执行程序繁简分流机制,简单执行案件的办理期限大幅下降。灌南县法院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尝试悬赏执行模式,通过悬赏公告成功为当事人实现债权近百万元……
打通公积金执行关键节点 充分凝聚执行合力
近期,市中院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该《意见》分为五大项十六条,对公积金的冻结、扣划条件、执行程序作出了系统明确的规定,疏通了公积金执行的关键节点,使得公积金执行成为可能。
“对孙某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银行存款、机动车辆、企业股权等财产调查已经结束,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孙某退休前是某银行的员工,我们会通过查控平台调查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4月21日上午,市中院执行局法官罗来成正在接待申请执行人李某。
罗来成通过“点对点”查询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孙某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尚有余额10万余元。紧接着来到某银行了解情况,银行向法院出具书面证明,表明孙某系某单位职工,且已经退休。最终,罗来成到指定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了现场扣划,被执行人孙某账户上的10万余元住房公积金被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随后由李某提取。
“由于住房公积金涉及居民贷款买房的保障问题,除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的流程操作外,还必须严格明确可扣划的情形。”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庆忠介绍,在《意见》中,公积金可扣划情形还包括申请执行人为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农村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执行标的属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农民工工资或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等情形。据了解,2017年一季度,连云港法院共联动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15笔50万元,建立的公积金联动执行机制得到了省高院与省住建厅的推广。
“公积金执行靠的是合力推行。同样,基本解决执行难仅仅依靠法院一家力量难以从根本上化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表示。据了解,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连云港中院与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人民银行等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全市法院执行不动产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破解执行难的合力初步形成。此次“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会上,连云港市17家执行协作单位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加培做动员讲话。
创新终本案件单独管理 持续打造阳光执行
“王法官,刚刚得到消息,被执行人有一笔货款,你们快帮我冻结啊。”“您先别急,先给我说说案件情况,我马上帮你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井吉对申请执行人说道。王井吉通过该院终本案件单独管理系统自主查询功能,查出了案件的详细信息。在与付款单位联系后,王井吉立即启动了恢复执行程序,并向付款单位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到5天,100多万元的执行款便打入了赣榆区法院的执行专户,该案顺利执结。
“终本案件单独管理是赣榆区法院的一项创新举措,该项举措是在执行局内部设立终本案件的单独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并将程序终结案件全部纳入单独管理软件,实现对终本案件的动态、分类管理。”周庆忠介绍。据了解,该项举措一方面规范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准入关”,另一方面通过程序性终结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对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单独管理,让终本案件严格在当事人的监督下运转,有力避免了此类案件长期“冬眠”造成的恶性循环。
集中执行常态化信息化 不断深挖执行潜力
“是市执行指挥中心吗?我要举报。我现在在连云港木材储备中心,被执行人王某就在单位,你们赶紧来吧!”这天,连云港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了来自申请执行人唐某的举报电话。
2016年3月,唐某在路口等红绿灯时,王某突然从BRT车道冲出,将其撞倒。经治疗,唐某身体仍留下后遗症,正常生活被干扰。法院判决王某承担事故全责,需赔偿唐某各项损失11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却与申请执行人和法院打起了“游击战”,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接到唐某的举报电话后,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向海州区法院下达出警命令。海州法院执行局遂组织了6名执行干警来到连云港木材储备中心,将王某成功控制。然而唐某一见到王某便破口大骂,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剑拔弩张,场面陷入紧张混乱。正在指挥中心现场指挥的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绪凡随即下令将两人分离,并要求进行现场教育。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和冷静处理下,王某在执行现场将1.1万元交予唐某,该案顺利执结。
“常态化的集中执行营造了法院执行的强大声势,而信息化又使得执行手段更加丰富,执行行为更加公开。”配合此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市人大代表、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主任曹立志在指挥中心现场观摩时颇有感触。
2017年初,市中院出台了《关于集中执行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在市中院统一指挥下,定期选取一个基层法院的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全市执行力量,开展执行会战。意见实施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0次,对174人采取强制措施,实际执结案件21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450余万元。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监督执行现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采访中了解,除了常态化集中执行,市中院还鼓励各基层法院根据地区实际,不断创新执行机制。海州法院成立了快速处置组,对简单执行案件实行快速办理,初步构建起“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的执行程序繁简分流机制,简单执行案件的办理期限大幅下降。灌南县法院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尝试悬赏执行模式,通过悬赏公告成功为当事人实现债权近百万元……
打通公积金执行关键节点 充分凝聚执行合力
近期,市中院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该《意见》分为五大项十六条,对公积金的冻结、扣划条件、执行程序作出了系统明确的规定,疏通了公积金执行的关键节点,使得公积金执行成为可能。
“对孙某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银行存款、机动车辆、企业股权等财产调查已经结束,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孙某退休前是某银行的员工,我们会通过查控平台调查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4月21日上午,市中院执行局法官罗来成正在接待申请执行人李某。
罗来成通过“点对点”查询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孙某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尚有余额10万余元。紧接着来到某银行了解情况,银行向法院出具书面证明,表明孙某系某单位职工,且已经退休。最终,罗来成到指定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了现场扣划,被执行人孙某账户上的10万余元住房公积金被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随后由李某提取。
“由于住房公积金涉及居民贷款买房的保障问题,除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的流程操作外,还必须严格明确可扣划的情形。”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庆忠介绍,在《意见》中,公积金可扣划情形还包括申请执行人为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农村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执行标的属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农民工工资或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等情形。据了解,2017年一季度,连云港法院共联动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15笔50万元,建立的公积金联动执行机制得到了省高院与省住建厅的推广。
“公积金执行靠的是合力推行。同样,基本解决执行难仅仅依靠法院一家力量难以从根本上化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表示。据了解,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连云港中院与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人民银行等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全市法院执行不动产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破解执行难的合力初步形成。此次“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会上,连云港市17家执行协作单位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加培做动员讲话。
创新终本案件单独管理 持续打造阳光执行
“王法官,刚刚得到消息,被执行人有一笔货款,你们快帮我冻结啊。”“您先别急,先给我说说案件情况,我马上帮你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井吉对申请执行人说道。王井吉通过该院终本案件单独管理系统自主查询功能,查出了案件的详细信息。在与付款单位联系后,王井吉立即启动了恢复执行程序,并向付款单位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到5天,100多万元的执行款便打入了赣榆区法院的执行专户,该案顺利执结。
“终本案件单独管理是赣榆区法院的一项创新举措,该项举措是在执行局内部设立终本案件的单独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并将程序终结案件全部纳入单独管理软件,实现对终本案件的动态、分类管理。”周庆忠介绍。据了解,该项举措一方面规范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准入关”,另一方面通过程序性终结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对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单独管理,让终本案件严格在当事人的监督下运转,有力避免了此类案件长期“冬眠”造成的恶性循环。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