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4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2017-03-30 23:13:5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周蕊 徐博
4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
随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由原申办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改为统一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张建国30日在上海举行的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启动会上说,“两证整合”解决多年困扰外国专家和外国人就业之间的模糊概念,通过可操作性强、明确具体的分类标准,整合利用有限的资源服务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有利于推动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未来,在华长期工作的外国人持有的新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还将实现一人一码、终身不变,动态管理记录其工作管理、服务、信用记录等情况。”
据悉,来华工作外国人员将分为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和其他外国人员。外国人在线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持有效护照或证件即可至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取消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申办环节。其中,外国高端人才将享受“绿色通道”,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可以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其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采用承诺制,工作许可申办、延期、注销等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工作许可期限最长可达5年。此外,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根据近日国家外专局、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未来还将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建设全国统一运行的“外国人来华管理服务系统”,实现网上申报、过程留痕,让“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此前从2016年10月起,国家外国专家局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3月28日,10个试点地区累计办理业务20188笔,核发《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4375份,核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9638份,用人单位注册数达21866家。
随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由原申办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改为统一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张建国30日在上海举行的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启动会上说,“两证整合”解决多年困扰外国专家和外国人就业之间的模糊概念,通过可操作性强、明确具体的分类标准,整合利用有限的资源服务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有利于推动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未来,在华长期工作的外国人持有的新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还将实现一人一码、终身不变,动态管理记录其工作管理、服务、信用记录等情况。”
据悉,来华工作外国人员将分为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和其他外国人员。外国人在线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持有效护照或证件即可至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取消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申办环节。其中,外国高端人才将享受“绿色通道”,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可以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其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采用承诺制,工作许可申办、延期、注销等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工作许可期限最长可达5年。此外,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根据近日国家外专局、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未来还将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建设全国统一运行的“外国人来华管理服务系统”,实现网上申报、过程留痕,让“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此前从2016年10月起,国家外国专家局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3月28日,10个试点地区累计办理业务20188笔,核发《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4375份,核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9638份,用人单位注册数达21866家。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