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法院:“感谢法官,还是你们给力……”
2017-03-30 14:24: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康莉 刘延梅
  “感谢法官,还是你们给力,我要了三年多都没要回的钱,你们这么快就给我要回来了……”当原告张新从办案法官手中接过1万元时,高兴地连连道谢。近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并于3月29日将1万元案款及时送交原告手中。

  2009年,张新和妻子两人好不容易东拼西凑买了一套房子,本来是件高兴事,谁知却在办理房产证时遇到了烦心事。2013年5月,开发商白志国给张新打电话说要统一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纳费用1万元。张新当时想,房产证迟早要办,交给开发商统一办理更好。谁知三年多过去,张新多次找到开发商白志国催要房产证,白志国均以还未办理下来为由推诿,张新希望开发商退还预交的1万元由自己办理房产证,但遭到白志国的拒绝。2017年1月,张新一纸诉状将开发商白志国告上法院,请求判决返还办理房产证的费用1万元及利息。

  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多次电话邀约白志国前来法院协商此事,但是他均以在外地施工为由不与办案法官见面,也不具体告之他在哪里施工。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经过办案法官多方打听,终于找到白志国。白志国对办案法官说,自己不是不愿意给张新办理房产证,而是要收够10名住户的费用才能办证,但是一直到现在还没有10人来交纳费用,所以就没办成。办案法官通过明理释法,让白志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既然集体办不成房产证就应该把所收费用退给张新,让他自己去办理房产证。经过协商,张新和白志国两人达成协议:由被告白志国于2017年3月底返还原告张新1万元。在白志国将1万元案款送到法院时,办案法官及时联系张新,将案款交到他手中,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