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执行生活”
2017-03-20 09:25: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莉
  2015年7月,我进入门头沟法院工作,时间飞逝,转眼一年过去了,如果用一句话总结一下这一年,我想那应该是收获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

  关于“收获”

  首先,我收获了知识。7年的法学学习不能说对法院的工作一点也不了解,但是当我得知我自己分到执行局的时候,才发现,我对执行工作连感性认识都没有,更别说理性认知了。从恐慌到慢慢熟悉,我走过了一段艰辛但并不痛苦的过程。执行局对于内勤的要求比较高,不仅要熟悉内勤事务,更要熟悉所有办案系统甚至拥有充足的理论知识,因为大家遇到问题都会找内勤,而身为内勤的我就要负责处理。我开始制定学习计划,钻研执行方面的书籍,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学会的东西及时梳理,就这样,慢慢的,我也熟悉了执行工作。

  其次,我收获了能力。我想执行工作与审判工作不同的一点就在于执行工作的机动性较强,有很多东西都处在不停的变化中,而我们必须保持学习的能力。一年的时间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的过程,这种能力也许看不见,但是它却要求自己不断的前进。

  最后,我收获了温暖。执行局虽然很忙碌,但是却很温暖。记得又一次,有当事人在楼下闹事,我一着急摔倒了,直接撞到了消防栓上,当时一下子失去了知觉。模模糊糊的听到背后王磊法官在喊“不要动她”,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整个执行局的人都围着我,把我抱起来扶到椅子上,关切的问我腿还能不能动。平时大家在一起共同努力也真的很温暖。

  关于“懂得”

  首先,我懂得了成长。走进工作岗位才发现,我需要变得成熟起来。在成长的路上,有很多的无奈,有很多的挣扎,也有痛苦,但是我却永远都不会选择逃避。

  其次,我懂得了换位思考。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当事人,可能脾气不是那么的好,甚至会和法官产生冲突。但是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必须有足够的信心和耐心,也懂得换位思考,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对“司法为民”四个字有了更深的理解。

  其实,想要把这一年的生活总结起来并不是那么的容易,但是我想说,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在自己的身上看到了转变。“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这句校训我也从来没有忘记。我知道,我还有很多的不足,在未来的路上我也会更加努力的学习,做一个永不止步的人。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鸿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