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家事审判回访制度化 判后关怀暖民心
2017-03-15 15:23: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东兴市人民法院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十分注重情感、伦理、人际关系的整合、调整和修复,采用更加切合家事案件当事人特殊的心理、情感需求等方式,使家事案件当事人在感情破裂时能够充分感受到法院的人性化关怀。案结之后,家事法官积极开展家事案件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抚工作,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在调解或判决生效后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案件相关方的生活、感情、父母子女状况,已成为巡回法庭的制度化流程。
3月1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接待了一位老人。这名老人是一起离婚案件男方当事人林某的父亲,林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已入狱,他希望家事法官能对其父亲的生活近况进行回访。
林某和徐某于2000年相识、恋爱后同居,2005年生育一子林小某。2009年,两人登记结婚,并共同购买了东兴市东盟大道某小区套房一间。男方林某曾于2004年被判入狱,出狱后又在2014年4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8个月。女方徐某于2017年2月起诉离婚。
2017年2月17日,家事法官和徐某一同到监狱与林某会见,开展调解工作。由于林某父亲林阿公一直与儿子、儿媳一同生活,并出资为儿子、儿媳购买房屋,林某表达了离婚后父亲居无定所的顾虑。家事法官对此进行了答疑释法,并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促进双方和平分手为目标,劝导其认真协商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全力维护双方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经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双方购买的小区套房归儿子林小某所有,林某的父亲林阿公可继续在该套房内居住。
结案后,家事法官十分关心林阿公的生活近况,同时也为了使林某能够安心服刑,在法院调解室中,家事法官询问了林阿公与徐某相处是否融洽,并向其讲解了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及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方式。经过与家事法官的充分交流,林阿公满意地离开法院。
3月1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接待了一位老人。这名老人是一起离婚案件男方当事人林某的父亲,林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已入狱,他希望家事法官能对其父亲的生活近况进行回访。
林某和徐某于2000年相识、恋爱后同居,2005年生育一子林小某。2009年,两人登记结婚,并共同购买了东兴市东盟大道某小区套房一间。男方林某曾于2004年被判入狱,出狱后又在2014年4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8个月。女方徐某于2017年2月起诉离婚。
2017年2月17日,家事法官和徐某一同到监狱与林某会见,开展调解工作。由于林某父亲林阿公一直与儿子、儿媳一同生活,并出资为儿子、儿媳购买房屋,林某表达了离婚后父亲居无定所的顾虑。家事法官对此进行了答疑释法,并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促进双方和平分手为目标,劝导其认真协商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全力维护双方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经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双方购买的小区套房归儿子林小某所有,林某的父亲林阿公可继续在该套房内居住。
结案后,家事法官十分关心林阿公的生活近况,同时也为了使林某能够安心服刑,在法院调解室中,家事法官询问了林阿公与徐某相处是否融洽,并向其讲解了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及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方式。经过与家事法官的充分交流,林阿公满意地离开法院。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