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裁判文书公开
2017-03-14 17:28:16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承载全部诉讼活动、实现定分止争、体现司法水平的重要载体。推进裁判文书的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是推动司法能力提升、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建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3年7月1日,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目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均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上传裁判文书,实现了全国法院全覆盖、案件类型全覆盖和办案法官全覆盖。2015年12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全面改版升级,增加了一键智能查询、关联文书查询、个性化服务等功能,实现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的公开,开通蒙、藏、维、朝鲜和哈萨克等5种民族语言文书的浏览和下载功能,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2016年8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APP手机客户端正式上线。

  2016年8月起,中国裁判文书网每日访问量均超过2000万次,访问量增长态势明显。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超过2572万篇,网站访问量突破47亿次,用户覆盖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5亿的访问量来自海外,其中北美地区的访问量超过1亿。该网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网,哈佛、耶鲁、斯坦福等世界一流大学均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列为研究对象。最高人民法院新编、修订568种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32种行政诉讼文书样式,全部免费向社会公开,促进提升裁判文书规范化水平。

  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机制

  为保障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规范有序,2016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该规定详细列举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类型,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文书以外,其他裁判文书一律在互联网公布。“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应当在隐去“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后上网公开,已上诉、抗诉的一审裁判文书也应上网公开,同时与二审裁判文书建立有机关联。对于不公开的裁判文书,除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以外,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的理由。

  此外,新的规定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模式由传统的专门机构集中上传模式转变为办案法官在办案平台一键点击自动公布模式,建立了对公众反馈的投诉和意见处理机制、裁判文书公开督导机制,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

  各级人民法院不断细化文书上网范围、要求和流程,完善文书公开技术系统建设,大力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北京、上海、江西、重庆等法院将裁判文书智能纠错、自动排版、隐私屏蔽、格式处理、一键上网等功能嵌入了网上办案系统,提高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自动化水平。广州海事法院依托其英文网站,将100多篇裁判文书译成英文上网公开。

  建成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法信”平台

  人民法院加强探索裁判文书信息应用新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推动公开文书信息的深度应用。2016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法信”正式上线。“法信”平台以裁判文书信息为基础,对海量法律条文、案例要旨、法律观点、文书信息进行深度加工、聚合、剖析,并进行同案智能推送,满足法官、律师、学者和社会公众对法律、案例、专业知识的精准化需求。目前“法信”平台已涵盖裁判文书、典型案例、法律文件、学术论文等各类法学文献2000万篇,共计超过100亿字。该平台将根据运行和改进情况,逐步向全社会开放,将为公众提供更多便捷、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和法律服务。

  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并开通中国司法案例网

  2016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司法案例研究院,开通司法案例网,推动中外经典案例的公开和宣传。司法案例网依托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对大量案例进行搜集、整理和发布,并通过受众的推荐、评论、点赞等互动反馈方式,智能生成具有公众认可度的典型案例。司法案例网中设有专家评论模板,对推送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形成更为清晰明确的社会指引。司法案例研究院定期将域内外典型司法案例及裁判文书进行互译,加强中外司法交流,并向国际社会宣传展示中国法官的裁判水平。

  各地法院也积极总结审判经验,筛选发布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公开法院裁判思路和标准。推进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制定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要求法官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注重释疑解惑,充分表述各方当事人意见,全面阐述当事人举证、质证内容,全面公开证据采信情况及理由,全面反映律师意见并阐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全面列举适用的法律条文,切实提升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