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贤应思齐
2017-02-23 14:34: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谭文革
  2016年度《感动中国》专题颁奖晚会于2017年2月9日在中央电视台隆重播放,我有幸观看了电视节目,确实深深地感动。我感动于他们无私的大爱、执着的追求、默默的奉献、顽强的拼搏、公正的执法、顶尖的科技、高超的技能、英勇的献身、高尚的人格、爱国的情怀......

  即将天命之年的我,本已性格平和,情感内收,难以激动了。然而,这次真的有点激动,有点情不自禁,我真的感动了,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些英雄人物,这些先进典型,这些科技精英,这些道德模范,无疑都是我们国家、民族的脊梁,都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永远铭记。

  《论语•里仁》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其意思是,看到贤人善举就应自觉向其学习,希望自己能和他一样,而见到不贤的人就要从内心反省自己有没有跟他相似的毛病。这是圣人孔子的至理名言,也是后世儒家修身养德的座右铭。“贤”就是贤能之人,德才兼备的人,就是大家学习的榜样。“齐”就是看齐、学习。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领导干部要见贤思齐,并强调“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先进典型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深化“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感动中国”先进人物的评选,就是要发挥好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和引领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自觉做到见贤思齐,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榜样就在身边,见贤则应思齐,思齐重在行动。让我们自觉向英雄人物看齐,向先进模范看齐,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正能量。

                                 

作者单位: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吴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