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进“老赖”黑名单 一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2017-02-16 15:40: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德
  慑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压力,2月13日,被执行人黄某某主动向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交来5000多元的执行款。

  2015年1月27日,被告黄某某与原告因土地问题存在矛盾,并发生争吵打架,被告黄某某用木棍打伤原告。原告受伤后被送往防城港市某医院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等5000多元。原告伤愈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经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某承担原告的医疗费用等5000多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不履行判决书上所规定义务,无奈之下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查询黄某某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及房地产管理部门、车管所,但还是没有找到执行的突破口。黄某某本人用逃避来拖延执行,跟执行法官玩“捉迷藏”的把戏,案件陷入了僵局。

  法院曾向黄某某送达限制高消费令,但黄某某并没有因此而有所触动,仅向原告支付了1千元后就不再履行余下的债务。执行人员多次电话通知黄某某到法院,他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执行人员认为黄某某有履行能力并且还存在妨碍执行的行为,于是拟将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信息被黄某某得知后,他终于紧张起来,主动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连声对之前的恶意逃避执行行为道歉,并表示会尽快筹钱支付余款。第二天,他将余款4000多元现金交到执行法官手上。

  据防城区法院执行法官介绍,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有几大特点:一是威慑效果明显,自动履行的比例上升。防城区法院在公共场所曝光失信人名单约三个月后,就有1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二是众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审核时,对失信的当事人拒绝发放贷款等,对他们产生了惩戒作用。三是不少企业和个人在签合同、交易时,都事先在“黑名单”库中进行查询,确认交易对象是否失信人,以此降低交易风险。四是社会诚信风气明显好转。

  据了解,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的问题,防城区法院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覆盖范围大、影响范围广特点,在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执行依据、户籍所在地及未履行标的等具体内容,同时通过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由相关单位依法在融资贷款、工商注册、购置房产、交通出行、限制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从而让“老赖”一处失信,多处受制,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