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三优模式”确保民工工资执行到位
2017-02-15 14:29: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易磊 金伟
  冬日融冰,法院有情。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放在首位,实施优先处理、优先保障、优先执行的“三优模式”,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迅速执行到位。截至2月10日,萍乡中院共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56件,向82人发还工资合计428万余元,共向38人发放救助金68.3万元。

  优先处理 不让农民工诉求无门

  萍乡中院要求全市法院系统在2016年12月12日起一直到春节期间,安排专人到法院门口和立案信访窗口巡查,发现有群众反映工资、劳动报酬、“三费”问题,要主动上前询问,主动迎接处理。对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民生案件权利人,主动引导其立案执行;对没有取得执行依据的群众,主动联系相关劳动监察部门,安排车辆将反映问题的群众送到劳动主管单位,在当地等待劳动部门作出决定,需要法院执行的案件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优先保障 不让其他债权占用专项资金

  萍乡中院提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款项要优先保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执行案件中,普通债权与农民工工资债权,并存的,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债权的实现;优先债权与农民工工资债权并存的,按照公平合理的法理原则做好优先债权人的工作,先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优先执行 不让农民工拿不到工资

  萍乡中院抓住“老赖”回乡过节的有利时机,重点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确保在春节前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让普通群众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恢复信心。全市法院迅速行动,两级法院院长亲自主抓涉民生案件执行,以上率下带领执行干警克服过节放松思想,执行局全员上阵,全天候办案,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实现了“小年”之后办案不停止、信息反馈不中断、强制措施不松劲的目标。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