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繁荣法学理论研究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017-02-14 23:49:09
周强、徐家新同法律研究学者及法律实习生合影。孙若丰摄影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座谈会,回顾总结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工作,安排部署新一批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周强指出,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自2015年8月建立以来,在相关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规范有序运行,取得良好成效。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通过参与案件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业务调研、课题论证等,深化了对国情社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认识,增强了立足司法实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制度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深化了法学理论研究,提升了司法决策和实践水平,为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治中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科研机构合作交流的新“品牌”,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法治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变革时代,司法实践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应当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携起手来,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奉献智慧和力量,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更好地回应时代需求,满足人民期待。要充分发挥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的重要作用,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促进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进一步结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不断发展。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深化理论研究,为理论发展提供丰富滋养,在理论研究中始终关注司法实践,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智力支持。要紧紧立足中国实际,切实回答中国司法实践、司法改革中提出的问题,将最新法学研究成果运用于司法实践,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同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断深化,为世界贡献中国的司法智慧和法学理论成果。要完善机制建设,促进双向交流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促进司法实践锻炼与法学院校、科研机构培养相结合,促进坚持成功经验和完善机制创新结合,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学成果转化运用,有效推进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

  周强希望,新一批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要珍惜机遇,尽快熟悉情况、转变角色,发挥专业特长,大胆开展工作,在研修、实习中不断丰富自我、提升自我,努力成长为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中国司法实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多出富有建设性的理论研究精品,推动司法工作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要培养优良作风,强化为民意识,努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以务实的心态、踏实的作风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加强法院与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交流,不断提升合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将努力为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参与实践、干事创业、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使大家真正研有所得、学有所获。

  在今天的座谈会上,周强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学者颁发了研修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主持座谈会。首批法律研修学者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侯猛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袁钢,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代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主任郑雅方,法律实习生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吴超越和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吴晓敏,高校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朝克等先后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高校相关负责人,首批和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以及第三批法律实习生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