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法院:“团队化”办案构建执行工作新模式
2017-02-06 16:20:06 | 来源:重庆法院
日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执行实施办案团队建设的方案(试行)》(下称《方案》),开启了执行工作以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办案新模式。执行法官办案不再单枪匹马分散操作,“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的固定办案团队既整合了资源协同作战,又相对机动灵活、权责分明,为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执行难”打下了坚实基础。
“建立办案团队是深化司法改革、细化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的要求,也是从大渡口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出发,不断优化职权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警务保障,推进执行工作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大渡口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全斗成介绍说。
《方案》分别从执行办案团队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团队编配、事项程序、职责权限和保障机制方面予以了详细规定,厘清了团队中的法官职责7项、法官助理职责8项、书记员职责4项、司法警察职责8项以及需要相关负责人审核、审批的事项。
目前,该院执行局、法警队已整合力量按照“标配”建成办案团队5个,团队工作以法官为核心,由法官负责统筹安排团队成员分工,指挥、监督、管理、协调具体办案,对案件质效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无缝衔接、协同完成。并配齐车辆和执行记录仪等必要设备,保障快速出击,规范取证,强力执行。
“建立办案团队是深化司法改革、细化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的要求,也是从大渡口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出发,不断优化职权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警务保障,推进执行工作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大渡口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全斗成介绍说。
《方案》分别从执行办案团队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团队编配、事项程序、职责权限和保障机制方面予以了详细规定,厘清了团队中的法官职责7项、法官助理职责8项、书记员职责4项、司法警察职责8项以及需要相关负责人审核、审批的事项。
目前,该院执行局、法警队已整合力量按照“标配”建成办案团队5个,团队工作以法官为核心,由法官负责统筹安排团队成员分工,指挥、监督、管理、协调具体办案,对案件质效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无缝衔接、协同完成。并配齐车辆和执行记录仪等必要设备,保障快速出击,规范取证,强力执行。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