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在广西高院党组中心组2016年理论学习第五专题、“两学一做”第四专题学习时强调
强化“五个具体” 讲奉献有作为 做个合格共产党员
2016-12-29 14:17:59
     中国法院网讯 (黄明强)  12月27日,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2016年理论第五专题、“两学一做”第四专题学习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克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黄克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随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海龙作题为《共产党员必须“讲奉献,有作为”》的中心发言,提出了作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要“讲奉献,有作为”,阐述了“讲奉献,有作为”的意义和见解,并按照“讲奉献,有作为”的主题要求,提出了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具体意见,同时还联系法院司法改革、解决执行难、从严治党等方面谈了个人的意见。

  黄克指出,黄海龙作的中心发言,主题和内容都非常突出,为各位党组成员了解和理解“讲奉献,有作为”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黄克还围绕此次学习主题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作为法院的领导,作为法官,作为法院的干警,要在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上讲具体,具体抓,抓具体。因为讲具体,就有工作可做,就有问题要解决,才会有好的效果。

  对如何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黄克提出“五个具体”要求。一是认识要具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就是给法院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让全部案件、所有人都体现公平正义。二是重点要具体。强化审判职能,强化执行职能,搞好司法公开、司法为民都有一个重点任务,特别是全区法院要围绕年初提出的“七个重点任务”具体抓,抓具体。三是落实要具体。有了具体的目标后就要落实,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四是担当要具体。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平正义地担当。五是成效要具体。只有成效具体了,才能说“讲奉献,有作为”,才有可能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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