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召开“继续探索构建不诚信诉讼行为应对机制”新闻通报会
2016-12-02 08:50:33 | 来源:北京三中院 | 作者:李迎新
  在12.4宪法日来临之际,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日上午召开“继续探索构建不诚信诉讼行为应对机制”新闻通报会。该院在去年探索构建不诚信诉讼行为应对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本院案件审理情况,对不诚信诉讼行为作了进一步的梳理和归纳,并针对不诚信诉讼行为提出了五点应对意见,完善了不诚信诉讼行为应对机制。

  该院通过对提审案件和其他再审案件的调研分析发现,不诚信诉讼行为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涉及案件类型广;二是涵盖诉讼全流程;三是多人串通式虚假诉讼频发;四是滥用程序规定成为常见手段。

  该院调研发现,不诚信诉讼行为可以分为滥用诉权型、虚构事实型和恶意隐瞒型三种类型。其中滥用诉权型不诚信诉讼行为有滥用起诉权、上诉权、回避申请权、管辖权异议权等情形;虚构事实型不诚信诉讼行为是当事人采取不实陈述、伪造虚假应诉手续、制造虚假诉讼以及伪造、变造证据等方式进行诉讼;恶意隐瞒型不诚信诉讼行为通过隐瞒其他必要共同诉讼人、隐瞒对方当事人联系方式或特殊身份、隐瞒涉案标的物信息等方式,侵害对方诉讼权利。该院结合典型案例对三种类型的不诚信诉讼行为进行了说明。

  会上,该院还通报了结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探索总结出的应对此类行为的工作机制:一是严格诉讼要件审查,最大限度避免不诚信诉讼行为发生;二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三是完善三重责任体系,惩戒不诚信诉讼行为使“不诚信行为不利益”,并为此付出代价;四是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强化相关单位监管职能,净化市场秩序,多头并举,共建诚信社会;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报对不诚信诉讼行为惩处情况,并建议将不诚信诉讼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北京日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中国妇女杂志、澎湃法治等多家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现场报道或录播。该院官方微博@北京三中院、北京法院网进行了同步网络直播。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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