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未审庭获评“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
2016-11-24 15:01: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 | 作者:赵岩 宋莹
日前,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就加快“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行部署,并对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100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此次全国法院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名义表彰,旨在树立《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11-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和妇女儿童工作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动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激发参与两纲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自2013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校园暴力犯罪、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员出庭等典型案件,扎实开展专题调研、规范制度、普法宣传等各项延伸工作,定期发布未成年人综合审判白皮书,创设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及心理干预项目,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展针对失职父母的“亲职教育”活动,推动与相关部门会签涉未成年人保护多份配套工作文件,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优秀项目”等多项荣誉称号。
“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名义表彰,旨在树立《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11-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和妇女儿童工作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动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激发参与两纲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自2013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校园暴力犯罪、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员出庭等典型案件,扎实开展专题调研、规范制度、普法宣传等各项延伸工作,定期发布未成年人综合审判白皮书,创设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及心理干预项目,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展针对失职父母的“亲职教育”活动,推动与相关部门会签涉未成年人保护多份配套工作文件,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优秀项目”等多项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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