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开军:解决执行难和信息化建设要勇于创新
2016-11-16 14:31:25 | 来源:青海法院 | 作者:湟中县法院
11月12日下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杭旭一行轻车简从,到湟中县人民法院调研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改革和解决执行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情况。
湟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汝慧就以上工作情况向调研组作了详细汇报。董开军在听取了汇报和现场了解后,对湟中法院2016年审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湟中法院执行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时就湟中法院法庭建设、车辆配置、人员补充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湟中法院业务装备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明确表示将全力协调解决。
董开军指出,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要解放思想,提高干警认识,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从严治党”要求;二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自觉接受党组、纪委以及社会的全方位监督;三要在基层党组织增设监察委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董开军强调,在解决执行难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中要勇于创新。对自诉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及失信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等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要将执行工作与信息化手段相融合,争取在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中摸索出一条新的路子。
湟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汝慧就以上工作情况向调研组作了详细汇报。董开军在听取了汇报和现场了解后,对湟中法院2016年审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湟中法院执行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时就湟中法院法庭建设、车辆配置、人员补充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湟中法院业务装备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明确表示将全力协调解决。
董开军指出,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要解放思想,提高干警认识,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从严治党”要求;二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自觉接受党组、纪委以及社会的全方位监督;三要在基层党组织增设监察委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董开军强调,在解决执行难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中要勇于创新。对自诉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及失信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等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要将执行工作与信息化手段相融合,争取在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中摸索出一条新的路子。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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