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人民陪审员履职改革无止境
2016-10-11 14:33: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八版 | 作者: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吴曼迪 王晶雅
2015年4月,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确定为全国50家、全省5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通过一年多的积极探索,西峡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截至今年6月,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600多件,适用大陪审模式开庭审理各类案件33件,上诉的案件无一发回、改判。
重阅历不重学历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恪守人民陪审员职务道德,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5月20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13名人民陪审员在国旗前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去年11月,该院依托选民名单,通过普查登记的方法建立了含2万多名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基础信息库,并随机选任了这213名人民陪审员。至此,该院人民陪审员队伍由187人增加到了400人。人民陪审员的来源更加广泛,代表性更强,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懂常理、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改革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是这次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试点的主要内容之一。此次试点改革在选任条件上出现“一升一降”,将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年龄条件从23周岁升高到28周岁,学历条件从一般为大专以上文化学历降低为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王海生是西峡县回车镇垱子岭村党支部书记。“我在村里平常的工作就是解决家长里短的矛盾,听完当事人的辩论,我就知道这里头的结在哪儿打着了。”王海生说起自己当选人民陪审员的感受时,有着难以言表的自豪。他表示,对自己擅长的工作,他敢说,也有话说。
今年7月21日,西峡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法官李文侠带着随机抽选的两名人民陪审员王海生和陈平到回车镇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都是年过花甲的老人,而且是亲戚关系,两名人民陪审员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一上午情理法的耐心劝说,最终让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有效避免了双方矛盾升级。
常年在基层工作的西峡法院双龙人民法庭庭长姬海朝对此也感同身受,他认为,注重人民陪审员的阅历,充分发挥他们了解风土人情、善做群众工作的职业特长,既有效避免了人民陪审员不敢发言、不会发言的问题,也有力促进了家事邻里纠纷的矛盾化解和案结事了。
发挥专长作用显
人民陪审员薛贞曾参与一起医疗赔偿纠纷案件的庭审。原告张某服用在某药店购买的药品后出现了不良反应,他认为药店承包者邱某出售劣质药品,该药店和医药公司有管理不善的责任,要求三被告赔偿其医疗费2万余元。双方当事人得知薛贞是人民陪审员后,对他十分信任。在法庭调解阶段,薛贞进一步利用自己经常从事信访和监督工作的优势,以原、被告双方都存在过错为切入点,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工作,周密细致地进行辨法析理。通过他和法官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邱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13000元,赔偿款当庭履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十分满意,当场对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表示感谢。
“省高院叮嘱我们在试点期间要大胆创新,敢于探索。像王海生一样的老支书,对基层事务、风土人情都了然于胸,并且经常参与基层巡回法庭的服务工作,作为人民陪审员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案件审理、调解当中去。”西峡法院政治处主任李金伟介绍说。西峡县地处山区,农村家事邻里纠纷易调不易判,为此,西峡法院破格将10名像王海生一样德高望重的老同志选进了人民陪审员队伍。
不仅如此,针对西峡县山区面积大、交通不便的特点,为了能够实现人民陪审员均衡分布、就近参审,西峡法院还按照法庭管辖区域和案件数量分区建库、分区抽选,每个法庭建立不少于30人的法庭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同时,该院尝试把人民陪审员中长期从事基层民调工作的村组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集中起来,建立40余人的家事邻里纠纷案件专业人民陪审员库,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让他们专门参与自己熟悉的家事邻里纠纷案件的陪审。
上诉案无一发回
为了让法官尽快了解改革精神,适应陪审案件参审机制的新变化、新要求,西峡法院围绕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范围、庭前阅卷、庭审发问、评议规则等问题认真研究总结,制定了《西峡法院陪审案件指引》,对陪审案件程序予以规制。每次大陪审案件都通知法官旁听观摩,让主持陪审案件效果好的法官在全院大会上介绍经验,努力推动传统陪审模式向新型陪审模式的转变。
为了能够落实随机选任,西峡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平台,抽选工作由系统自动随机产生,有效避免了人为干预。按照规定,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不得超过20件,杜绝“陪审专业户”。如今,通过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平台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加案件的审理,已经成为该院法官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以前我一年要参加二三十件案件陪审,今年才接到了三次通知。”李军伟是2013年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改革
后参加庭审少了让他有点儿失落,但改革后的变化却让李军伟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也更加珍惜难得的陪审机会。
在此次改革后,李军伟参加了西峡法院组织的专门培训。参加庭审前,法院还会组织他和其他人民陪审员进行提前阅卷,为他们归纳争议焦点问题。
“承办法官会将案件事实部分的争议焦点转换成具体的小问题,以表格形式给我们,庭审发问和评议都将围绕列表问题进行。”李军伟说。案件事实问题列表制度是西峡法院新的尝试。李军伟表示,改革后,自己在庭上发言的机会更多了,也更有自信发言了。
西峡法院少审庭庭长张让江介绍说,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分割开来,人民陪审员不再担心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而不敢发言,他们可以从普通群众的社会经验和道德良知来判断事实问题,陪审不但不再成为陪衬,更能够给予审判长更多的启发。
自改革以来,西峡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传统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案件事实有争议的重大案件上,采用“3+4”“3+6”“3+8”的大陪审模式,按照“集中评议为主、分组评议为辅”的评议模式,探索事实审和法律审相分离,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认定案件事实上的关键作用,提升裁判的社会认同度。在辖区内非法集资问题的审判中,旁听的群众看到有这么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庭审的结果和事实认定上的认同感大大提升,庭审也得到顺利进行。
截至今年6月,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600多件,适用大陪审模式开庭审理各类案件33件,上诉的案件无一发回、改判。
有责任更要担当
作为首批试点的法院,西峡法院院长赵曙君坦言,在一些具体工作推进中无经验可循,无模式参照,摸着石头过河,对于西峡法院来讲是压力,更是责任。
赵曙君表示,此次改革,西峡法院在陪审案件范围、事实问题列表、评议模式和规范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杜绝了“驻庭陪审”问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也正逐步得到解决。但探索无止境,如何对以上问题拓宽拓深,使试点工作更加求实求效,是西峡法院一直身体力行的课题。
同时,改革后,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履职积极性极大提高,人民陪审员比试点前更愿意积极参加案件陪审。然而,如何尽快提升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和参审责任意识,依然是西峡法院需要持续探索的实际问题。
西峡法院今年前7个月受理诉讼案件4700余起,每一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庭审,都需要提前抽选人民陪审员,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阅卷,对焦点、争议问题向他们进行解释答疑,开庭后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合议,每一个环节都会花费法官的精力,但这些程序落实的扎实程度又直接决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效果和案件的质量、效率。而人民陪审员在本职工作与陪审出现冲突时,时常出现临时放弃陪审的情况,也让法院头疼不已。
“案件的开庭审理有严格的司法程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所有程序要重新进行一遍,因此需要人民陪审员有较高的责任意识,尊重司法程序,积极主动参与。”李金伟说。当司法民主与司法效率并行而至,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就对法院和每一个人民陪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规范人民陪审员履职行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积极性,西峡法院为全体人民陪审员统一制作了胸卡,公示陪审职责、陪审权限和陪审纪律,要求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时必须挂牌上岗,接受监督,强化其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不断转变陪审理念,组织人民陪审员集中观摩大陪审案件庭审,集中宣讲改革精神,强化履职责任。组织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发放培训读本,订阅《人民法院报》,让人民陪审员熟知基本的权利义务、审判程序和行为规范。
西峡法院还结合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评价体系,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奖惩办法》,建立了涵盖履职保障、屏蔽警示和退出惩戒的梯次奖惩规定。对人民陪审员违反庭审规定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形给予严肃惩戒;对积极履职、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创造一切条件给予物质保障和奖励。试点以来,该院共对违反规定的6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屏蔽使用1年的警示措施,对3名符合退出条件的人民陪审员依法提请县人大免除职务,陪审案件补助标准也提高到每件100元,人民陪审员履职行为更加规范,随机抽选、均衡参审形成常态。
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西峡法院逐渐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使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广泛参与,让司法裁判更加接地气,司法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大大提升,也促进了审判质效的不断提高,增加了审判的公众满意度,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赵曙君表示:“群众陪审,让司法融入更多民意,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核心精神。西峡法院在剩余的试点时间里将继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深入总结落实责任,为全省和全国的司法改革提供更多可以借鉴的经验。”
重阅历不重学历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恪守人民陪审员职务道德,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5月20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13名人民陪审员在国旗前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去年11月,该院依托选民名单,通过普查登记的方法建立了含2万多名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基础信息库,并随机选任了这213名人民陪审员。至此,该院人民陪审员队伍由187人增加到了400人。人民陪审员的来源更加广泛,代表性更强,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懂常理、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改革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是这次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试点的主要内容之一。此次试点改革在选任条件上出现“一升一降”,将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年龄条件从23周岁升高到28周岁,学历条件从一般为大专以上文化学历降低为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王海生是西峡县回车镇垱子岭村党支部书记。“我在村里平常的工作就是解决家长里短的矛盾,听完当事人的辩论,我就知道这里头的结在哪儿打着了。”王海生说起自己当选人民陪审员的感受时,有着难以言表的自豪。他表示,对自己擅长的工作,他敢说,也有话说。
今年7月21日,西峡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法官李文侠带着随机抽选的两名人民陪审员王海生和陈平到回车镇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都是年过花甲的老人,而且是亲戚关系,两名人民陪审员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一上午情理法的耐心劝说,最终让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有效避免了双方矛盾升级。
常年在基层工作的西峡法院双龙人民法庭庭长姬海朝对此也感同身受,他认为,注重人民陪审员的阅历,充分发挥他们了解风土人情、善做群众工作的职业特长,既有效避免了人民陪审员不敢发言、不会发言的问题,也有力促进了家事邻里纠纷的矛盾化解和案结事了。
发挥专长作用显
人民陪审员薛贞曾参与一起医疗赔偿纠纷案件的庭审。原告张某服用在某药店购买的药品后出现了不良反应,他认为药店承包者邱某出售劣质药品,该药店和医药公司有管理不善的责任,要求三被告赔偿其医疗费2万余元。双方当事人得知薛贞是人民陪审员后,对他十分信任。在法庭调解阶段,薛贞进一步利用自己经常从事信访和监督工作的优势,以原、被告双方都存在过错为切入点,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工作,周密细致地进行辨法析理。通过他和法官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邱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13000元,赔偿款当庭履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十分满意,当场对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表示感谢。
“省高院叮嘱我们在试点期间要大胆创新,敢于探索。像王海生一样的老支书,对基层事务、风土人情都了然于胸,并且经常参与基层巡回法庭的服务工作,作为人民陪审员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案件审理、调解当中去。”西峡法院政治处主任李金伟介绍说。西峡县地处山区,农村家事邻里纠纷易调不易判,为此,西峡法院破格将10名像王海生一样德高望重的老同志选进了人民陪审员队伍。
不仅如此,针对西峡县山区面积大、交通不便的特点,为了能够实现人民陪审员均衡分布、就近参审,西峡法院还按照法庭管辖区域和案件数量分区建库、分区抽选,每个法庭建立不少于30人的法庭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同时,该院尝试把人民陪审员中长期从事基层民调工作的村组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集中起来,建立40余人的家事邻里纠纷案件专业人民陪审员库,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让他们专门参与自己熟悉的家事邻里纠纷案件的陪审。
上诉案无一发回
为了让法官尽快了解改革精神,适应陪审案件参审机制的新变化、新要求,西峡法院围绕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范围、庭前阅卷、庭审发问、评议规则等问题认真研究总结,制定了《西峡法院陪审案件指引》,对陪审案件程序予以规制。每次大陪审案件都通知法官旁听观摩,让主持陪审案件效果好的法官在全院大会上介绍经验,努力推动传统陪审模式向新型陪审模式的转变。
为了能够落实随机选任,西峡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平台,抽选工作由系统自动随机产生,有效避免了人为干预。按照规定,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不得超过20件,杜绝“陪审专业户”。如今,通过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平台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加案件的审理,已经成为该院法官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以前我一年要参加二三十件案件陪审,今年才接到了三次通知。”李军伟是2013年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改革
后参加庭审少了让他有点儿失落,但改革后的变化却让李军伟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也更加珍惜难得的陪审机会。
在此次改革后,李军伟参加了西峡法院组织的专门培训。参加庭审前,法院还会组织他和其他人民陪审员进行提前阅卷,为他们归纳争议焦点问题。
“承办法官会将案件事实部分的争议焦点转换成具体的小问题,以表格形式给我们,庭审发问和评议都将围绕列表问题进行。”李军伟说。案件事实问题列表制度是西峡法院新的尝试。李军伟表示,改革后,自己在庭上发言的机会更多了,也更有自信发言了。
西峡法院少审庭庭长张让江介绍说,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分割开来,人民陪审员不再担心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而不敢发言,他们可以从普通群众的社会经验和道德良知来判断事实问题,陪审不但不再成为陪衬,更能够给予审判长更多的启发。
自改革以来,西峡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传统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案件事实有争议的重大案件上,采用“3+4”“3+6”“3+8”的大陪审模式,按照“集中评议为主、分组评议为辅”的评议模式,探索事实审和法律审相分离,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认定案件事实上的关键作用,提升裁判的社会认同度。在辖区内非法集资问题的审判中,旁听的群众看到有这么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庭审的结果和事实认定上的认同感大大提升,庭审也得到顺利进行。
截至今年6月,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600多件,适用大陪审模式开庭审理各类案件33件,上诉的案件无一发回、改判。
有责任更要担当
作为首批试点的法院,西峡法院院长赵曙君坦言,在一些具体工作推进中无经验可循,无模式参照,摸着石头过河,对于西峡法院来讲是压力,更是责任。
赵曙君表示,此次改革,西峡法院在陪审案件范围、事实问题列表、评议模式和规范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杜绝了“驻庭陪审”问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也正逐步得到解决。但探索无止境,如何对以上问题拓宽拓深,使试点工作更加求实求效,是西峡法院一直身体力行的课题。
同时,改革后,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履职积极性极大提高,人民陪审员比试点前更愿意积极参加案件陪审。然而,如何尽快提升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和参审责任意识,依然是西峡法院需要持续探索的实际问题。
西峡法院今年前7个月受理诉讼案件4700余起,每一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庭审,都需要提前抽选人民陪审员,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阅卷,对焦点、争议问题向他们进行解释答疑,开庭后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合议,每一个环节都会花费法官的精力,但这些程序落实的扎实程度又直接决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效果和案件的质量、效率。而人民陪审员在本职工作与陪审出现冲突时,时常出现临时放弃陪审的情况,也让法院头疼不已。
“案件的开庭审理有严格的司法程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所有程序要重新进行一遍,因此需要人民陪审员有较高的责任意识,尊重司法程序,积极主动参与。”李金伟说。当司法民主与司法效率并行而至,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就对法院和每一个人民陪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规范人民陪审员履职行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积极性,西峡法院为全体人民陪审员统一制作了胸卡,公示陪审职责、陪审权限和陪审纪律,要求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时必须挂牌上岗,接受监督,强化其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不断转变陪审理念,组织人民陪审员集中观摩大陪审案件庭审,集中宣讲改革精神,强化履职责任。组织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发放培训读本,订阅《人民法院报》,让人民陪审员熟知基本的权利义务、审判程序和行为规范。
西峡法院还结合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评价体系,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奖惩办法》,建立了涵盖履职保障、屏蔽警示和退出惩戒的梯次奖惩规定。对人民陪审员违反庭审规定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形给予严肃惩戒;对积极履职、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创造一切条件给予物质保障和奖励。试点以来,该院共对违反规定的6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屏蔽使用1年的警示措施,对3名符合退出条件的人民陪审员依法提请县人大免除职务,陪审案件补助标准也提高到每件100元,人民陪审员履职行为更加规范,随机抽选、均衡参审形成常态。
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西峡法院逐渐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使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广泛参与,让司法裁判更加接地气,司法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大大提升,也促进了审判质效的不断提高,增加了审判的公众满意度,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赵曙君表示:“群众陪审,让司法融入更多民意,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核心精神。西峡法院在剩余的试点时间里将继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深入总结落实责任,为全省和全国的司法改革提供更多可以借鉴的经验。”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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