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法院四项措施深入推进法官助理制度
2016-09-28 09:19:19 | 来源:上海高院
  法官助理制度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突破了传统的审判组织架构,对于破解案多人少困境、提升审判质效具有积极作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结合庭室实际、创新管理思路,探索“两审一助一书”审判运行模式,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一支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的法官助理队伍。

  建立制度规范,明确职责定位。该院落实《徐汇法院法官助理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制定《民二庭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实施细则》并于2015年4月开始施行。该《细则》初步确定“两审一助一书”的审判运行模式,并进一步明确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工作内容。

  合理分配案件,有效提升质效。该院为促进法官助理尽快完成从书记员到法官的角色转变,培养其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入额法官可以集中精力攻克老案、难案,民二庭将法官助理收案数控制在其所在审判小组法官平均收案数的50%-100%,同时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理论功底扎实、学习能力较强的优势,着重培养其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

  健全带教制度,注重能力培养。该院民二庭采用“带教法官个案负责+庭长集中指导”相结合的模式,致力于培养法官助理处理各类型案件的能力。对于分配给法官助理的案件,由带教法官个别指导法官助理进行证据交换、争议焦点归纳、法律问题释明、文书起草等工作;将法官助理集中到两间办公室办公,便于庭长和带教法官随时进行业务指导;创建法官助理微信群,并在内网部门博客中开设法官助理版块,为法官助理交流研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创建平台。

  建立排名制度,加强评比考核。该院民二庭参考主审法官质效排名制度,每月以存案数、超六个月未结案数、超十二个月未结案数、累计发改案件数以及调研任务完成情况等指标对法官助理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作为法官助理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此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切实提升法官助理办案积极性。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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