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召开“树立司法清风正气”专题研讨会
2016-09-19 09:48: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内蒙古法院
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主持召开高院机关党组中心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带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司法清风正气”专题研讨会。内蒙古高院副厅级以上干部、各部门正副职干部参加研讨。执行局局长王广音等5位同志作专题研讨发言。
胡毅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全区法院工作任务提出七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定自觉地为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提出的八项重点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确保各类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按照中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全力抓好司法改革的推进工作。五是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结合换届,选好配强中院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六是坚守廉洁司法底线,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七是坚决按照中央、最高院和自治区党委要求,贯彻好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中组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的通知》,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胡毅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全区法院工作任务提出七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定自觉地为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提出的八项重点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确保各类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按照中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全力抓好司法改革的推进工作。五是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结合换届,选好配强中院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六是坚守廉洁司法底线,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七是坚决按照中央、最高院和自治区党委要求,贯彻好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中组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的通知》,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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