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中院通报司法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改革情况
2016-09-06 15:15: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柳州法院
  9月2日下午,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柳州市法院司法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改革促进阳光司法的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们通报了关于该市法院近年来司法委托鉴定、执行评估、拍卖的改革情况。

  2013年至2015年,柳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司法鉴定案件数量分别为997件、1214件、1772件,2016年上半年为976件。柳州中院总结了相关案件的主要特点为:一是司法委托鉴定所涉范围日益扩大。既有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业务,还有常见的评估、审计、工程造价、房屋安全、产品质量鉴定、车速及行驶轨迹鉴定、物件起火原因鉴定、文物古玩鉴定等等。从工作职责和运作来看,其本质上仍然具有科学性和司法性的双重属性。司法技术管理工作既是一种科学技术活动,又是一种诉讼证明活动。二是委托办案节点多。如委托送取案,现场勘察、依职权提取鉴定材料、组织听证、质证会等。三是委托办案压力大,案件质量要求高。司法鉴定中心主办法官3人,在人数长年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案件数却逐年上升,每年委托办案效率都在98%以上,且案件无差错。司法技术管理工作连年获得自治区法院和柳州市的一等奖,并荣获自治区法院授予的集体三等功。

  为更好的开展司法委托鉴定、执行评估、拍卖的阳光运作工作,柳州中院作出了以下努力:一是建设了“司法拍卖网上随机确定机构直播厅”;二是创建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司法拍卖信息动态平台”;三是建设现场、网络标准化拍卖厅。此外,柳州中院在司法技术管理工作上,还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下功夫,促进阳光办案。在软件方面,明确规定了委托鉴定的办案程序、规则、鉴定时限、以及鉴定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告知制度、听证制度、质证制度等。在硬件上,在局域网上自行开发了司法委托鉴定案件网上立案、网上办案和电子档案,便于领导或当事人监督和查阅。自2015年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程到柳州中院视察司法拍卖工作,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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