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法院“法官进社区”零距离方便群众诉讼
2016-07-15 16:05: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 作者:邓金凤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坚持法官进社区普法宣传、巡回审判,零距离普及法律知识,零距离方便群众诉讼,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19次。
近日,该院民三庭法官赶赴江北区鸿恩坊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饮食文化公司诉被告卢某房屋租赁合同一案,原被告双方在法官主持下当庭达成调解,双方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原告诉称双方于2014年8月2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158号的涉案房屋交付给被告使用,并且约定了房屋的租金标准、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被告承担等内容。但自2015年6月起,被告就未交付租金等费用,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缴纳相应的费用。被告辩称承租事实属实,自己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欠缴了相应的费用,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此起纠纷。法官庭审后征得原告的同意,随即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现场向涉案房屋及钥匙交换原告,涉案房屋内的设施设备予以抵扣原告主张的各项费用。其后,原被告双方现场进行清点工作,并交付了房屋及房屋钥匙。
近日,该院民一庭法官冒雨赶赴鲤鱼池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程某诉被告严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社区干部及2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纠纷的起因、经过及对方过错程度展开激烈辩论,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当即休庭开展背对背调解工作,让当事人明晰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兑现赔偿款项。庭审结束后,法官与旁听的干部及群众就本案法理和相关规定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法官还耐心回答了社区干部关于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方面的相关问题。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亲身感受到了处理事情必须理性,不能意气用事,做人必须诚实守信。
该院开展庭法官进社区活动,拉近了法院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服务,司法为民真正落到了实处。
近日,该院民三庭法官赶赴江北区鸿恩坊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饮食文化公司诉被告卢某房屋租赁合同一案,原被告双方在法官主持下当庭达成调解,双方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原告诉称双方于2014年8月2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158号的涉案房屋交付给被告使用,并且约定了房屋的租金标准、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被告承担等内容。但自2015年6月起,被告就未交付租金等费用,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缴纳相应的费用。被告辩称承租事实属实,自己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欠缴了相应的费用,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此起纠纷。法官庭审后征得原告的同意,随即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现场向涉案房屋及钥匙交换原告,涉案房屋内的设施设备予以抵扣原告主张的各项费用。其后,原被告双方现场进行清点工作,并交付了房屋及房屋钥匙。
近日,该院民一庭法官冒雨赶赴鲤鱼池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程某诉被告严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社区干部及2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纠纷的起因、经过及对方过错程度展开激烈辩论,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当即休庭开展背对背调解工作,让当事人明晰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兑现赔偿款项。庭审结束后,法官与旁听的干部及群众就本案法理和相关规定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法官还耐心回答了社区干部关于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方面的相关问题。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亲身感受到了处理事情必须理性,不能意气用事,做人必须诚实守信。
该院开展庭法官进社区活动,拉近了法院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服务,司法为民真正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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