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一月内多次在网吧盗窃被判刑六个月
2016-07-13 15:05: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抚州法院 | 作者:左禄山
未成年人徐某一个月内多次在网吧趁人不备时窃取他人财物,最终案发锒铛入狱。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该少年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被告人徐某(未满十八周岁)先后五次在网吧趁他人睡觉或者上厕所时实施盗窃,盗窃所得包括110元现金、一部魅族手机、一部联想手机、十多瓶饮料、一张会员卡等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某多次实施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徐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属未成年人,应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大家在网吧上网几个小时甚至通宵达旦,很容易犯困,应该注意放好随身财物,不给小偷可趁之机,避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被告人徐某(未满十八周岁)先后五次在网吧趁他人睡觉或者上厕所时实施盗窃,盗窃所得包括110元现金、一部魅族手机、一部联想手机、十多瓶饮料、一张会员卡等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某多次实施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徐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属未成年人,应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大家在网吧上网几个小时甚至通宵达旦,很容易犯困,应该注意放好随身财物,不给小偷可趁之机,避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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