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联手多方力量顺利扣押涉案船舶
2016-07-11 14:10: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法院 | 作者:郑文运 郭越鹏
日前,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在清理积案专项活动中,通过与丹东、漳州海事局、边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排除重重困难,成功查扣一艘涉案船舶,使该件积案的执行工作取得重大转机。
申请执行人天津某贷款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天津某航道公司、鄱阳县某航道公司、天津某商贸公司、刘某、李某案,由于涉及刑事案件,案情复杂,且涉案船舶“龙翔20号”轮被多家国家机关查封,天津海事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与查封该船舶的其他四家国家机关进行协调,在请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后,最终确定了天津海事法院对该船舶的查封是目前唯一有效的查封。
该院在进一步执行中发现,该船舶已逃离扣押地丹东港。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根据丹东海事局的协助查询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确定涉案船舶可能在福建漳州靠泊。为防止涉案船舶再次转移,该院执行局干警立即赶赴福建漳州。虽然该船企图通过涂改船名、冒用船舶证书资料等手段再次逃避扣押,但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干警经过连续多天的艰苦奋战,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在厦门海事法院和漳州海事局及当地海岸边防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用最短的时间确定该轮即涉案船舶“龙翔20号”轮,并依法将其在漳州港扣押,为该案顺利执结奠定了良好基础。
申请执行人天津某贷款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天津某航道公司、鄱阳县某航道公司、天津某商贸公司、刘某、李某案,由于涉及刑事案件,案情复杂,且涉案船舶“龙翔20号”轮被多家国家机关查封,天津海事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与查封该船舶的其他四家国家机关进行协调,在请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后,最终确定了天津海事法院对该船舶的查封是目前唯一有效的查封。
该院在进一步执行中发现,该船舶已逃离扣押地丹东港。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根据丹东海事局的协助查询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确定涉案船舶可能在福建漳州靠泊。为防止涉案船舶再次转移,该院执行局干警立即赶赴福建漳州。虽然该船企图通过涂改船名、冒用船舶证书资料等手段再次逃避扣押,但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干警经过连续多天的艰苦奋战,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在厦门海事法院和漳州海事局及当地海岸边防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用最短的时间确定该轮即涉案船舶“龙翔20号”轮,并依法将其在漳州港扣押,为该案顺利执结奠定了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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