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院举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讲座
2016-07-11 10:47: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法院 | 作者:秦慧
  7月8日上午,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讲座,邀请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团长雷润峰给广大党员干警作专题辅导。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红新及全院干警聆听了讲座。

  雷润峰立足中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事热点问题,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时代背景、价值意义、总体要求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审时度势、系统全面的辅导。整个讲座内涵丰富、贴近实际、见解深刻、语言精辟,既有对理论的深刻感悟,又有对实践的高度升华,对于广大党员干警加深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理解、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就下一步如何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该院要求:一是增强学习的积极性。近期各支部、党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及雷红新院长在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习总书记强调的“全体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和雷红新提出的“全体党员要做到‘六强化六带头’”精神,继续深化“两学一做”,推进执法办案,争做合格党员法官。二是强化学习的分类分层。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要求,按学习对象,分为“三类三必须”。院领导必须要做到“六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所在支部会议;带头进行专题研讨并发言;带头到所在支部、所联系的基层讲党课;带头列出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带头按照党员标准作表率;带头上班期间着便装佩戴党徽。各支部必须要做到“五有”:有学习教育计划;有三会一课每月一次会议记录;有每月第一个星期五“榆林党员活动日”开展特色活动记录或是报道;有支部书记和党员在支部内讲党课记录、课件和报道;有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的专题研讨方案并列出支部讨论后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努力方向。党员必须要做到“五做”: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通读并抄写一遍个人《党章》、《处分条例》;亲自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手写版);积极参与投稿“争当合格党员法官”征文活动中;上班期间着便装必须佩戴党徽。三是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将“两学一做”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机关党建、创模工作、扶贫攻坚紧密结合。真“学”实“做”,为建设幸福榆林、小康榆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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