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超市门口卖毒品当场被抓 获刑一年四个月
2016-06-27 15:40: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常德法院 | 作者:高远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男子张某,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14年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拘役,可谓是中“毒”不浅。这一次,屡教不改的他居然在超市门口与他人进行毒品交易并当场被抓。近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贩卖毒品案。
2016年2月25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在常德市武陵区皂果路某超市前,向吸毒人员彭某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1小包。获毒资人民币200元。交易完毕,二人被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彭波身上查获此次交易的毒品,从张某身上查获此次交易的毒资200元及2包红色药丸(7粒)、3包白色晶体。经常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物证检验,意见为:送检1包红色药丸与白色晶体混合物净重0.78克、2包红色药丸(7粒)净重0.72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3包白色晶体净重工业1.71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张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张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下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6年2月25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在常德市武陵区皂果路某超市前,向吸毒人员彭某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1小包。获毒资人民币200元。交易完毕,二人被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彭波身上查获此次交易的毒品,从张某身上查获此次交易的毒资200元及2包红色药丸(7粒)、3包白色晶体。经常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物证检验,意见为:送检1包红色药丸与白色晶体混合物净重0.78克、2包红色药丸(7粒)净重0.72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3包白色晶体净重工业1.71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张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张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下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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