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泪盈眶不是因为委屈,而是因为理解
2016-06-23 10:49: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罗书臻 陈小康
  说到“委屈”,法官们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字报事件”。

  2013年8月,在兴隆镇的大街小巷出现了印有“冤案”“奉节法院第三法庭作出错误判决”等字样的大字报,部分内容直接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不堪入目。这件事使法庭的年轻人心里都蒙上了一层阴影,所有人的情绪都跌入了谷底,曾经热闹的法庭变得一片寂静。

  原来,2007年,向某与倪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向某将其位于兴隆镇石乳村的房屋卖给倪某,但随着兴隆镇旅游新城的建设,土地及房屋不断升值,向某反悔了。2011年,向某向法庭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倪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庭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原告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看要回房屋无望,向某便跑到倪某家里赖着不走,企图逼走倪某,并到处张贴前文所说的大字报。

  奉节法院得知情况后,及时派出了调查组,进行实地走访,逐一核实举报的线索和情况。经查实,一切都是无中生有和恶意诽谤。院党组在听取汇报后,陈远平第一时间拨通了程政清的电话:“你们受委屈了,情况已查明,大胆开展工作,院党组是你们坚强的后盾。”

  被还以清白的那一刻,大家心头一块沉重的石头落了地。那一夜,大家少有地聚在一起喝了一次酒,喝到兴起时热泪盈眶,不是因为委屈,而是因为理解。

  兴隆镇党委书记赵崇刚是“大字报事件”的见证者。“法庭是各种矛盾纠纷集中的地方,法官们确实不容易。”据他介绍,因为法庭工作到位,兴隆镇近些年的信访量下降了近60%。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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