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出顽疾消
山东淄博淄川区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2016-06-19 09:01: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闫继勇 通讯员 王莉
图为淄博市淄川区法院组织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杨艳 摄
“跟着执行法官们一起执行多了,你们就知道了,他们根本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凌晨5点已经赶到老赖家中,晚上9点才将被执行人送往看守所,这样的作息时间已是家常便饭……”2016年6月3日早上10:15,刚刚协助院执行局凌晨集中执行回来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柳廷霞,一边忙着把拘留回来的被执行人关到羁押室,一边接过同事递过来的大蒸包,大口吃着早餐的她与身边的年轻法警交流道。
近年来,以破解执行难题为目标,淄川区法院坚持强制性、信息化和规范化“一性两化”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将司法警察纳入执行团队,探索实施执行警务化,充分整合了有限的办案资源;坚持不懈打击“老赖”,连续3年来组织开展“执行利剑”活动,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积极推动建立辖区执行联动机制,共同破解执行难题,收到明显成效。与此同时,淄川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充分利用节假日、早晨、中午、晚上等有利时间段,通过“错时工作制”,实施“凌晨突击”“假日行动”等活动,到当事人家中及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寻找被执行人及线索,掀起了一个又一个让“老赖”们胆战心惊的执行风暴。2013年以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8013件,实际执结率达71%,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探索“执行警务化”
——团队执行成效明显
为实现执行效率和效益最大化,该院充分整合有限的办案资源,将司法警察纳入执行团队,建立了“新老分类”“多组配合”的团队执行模式。以执行实施庭为单位,该院在执行局三个执行庭及六个人民法庭成立了16个执行小组,编入法警力量,每个执行小组由一名执行员和一名司法警察组成,日常执行工作由执行小组具体实施;一般集中执行活动,由院执行局统一对16个执行小组及执行综合科人员进行整合混编,以团队协作方式共同负责实施;重大执行活动,由分管院领导统一调度全院司法警察,执行局局长任总指挥,法警大队大队长任副总指挥,形成全院合力共同负责实施。2015年以来,该院司法警察共参与实施“执行利剑”活动166次,拘留被执行人1170人。
该院执行局局长高喜介绍,工作中,淄川法院不断优化执行资源,坚持“小团队灵活、大团队总攻”,这一团队执行模式改变了以往执行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提升了办案人员之间的凝聚力,法警与执行法官搭档办案,互助互学,充分融合,产生良好的组合效应,形成了“组内有配合、组外有协调”的工作氛围,显现了可触可见的“疗效”。
此外,淄川法院还将信息化建设与执行指挥中心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执行装备投入,全力保障执行团队高效运行。院里专门设置了6个执行约谈室和19个临时看管执行被拘留人的羁押室,确保强制执行规范和安全。同时,配备了2台多功能执行指挥车,车内设操作台、关押区、办公桌等装备,操作台集照相、摄像多功能为一体,实现执行现场无死角证据采集,以及执行现场与执行指挥中心数据信息共享。为外勤执行人员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购置执法记录仪、防爆网枪、破拆器、防弹背心等现代化警用装备,对执行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提高外勤人员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而且,自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运行以来,淄川法院成为首批适用最高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的法院,通过网上多家银行反馈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让“老赖”的银行存款无处可逃,为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去年以来,该院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实施网络查询25万条,涉案2700余件,查询金额1.2亿元。
持续开展“利剑活动”
——执行强制威力凸显
“是李法官吗?我现在就过去还钱……”在凌晨集中行动中,因临时外出未被拘传到的被执行人傅某迫于“执行利剑”活动的压力,当天即主动与法院执行干警联系,并携带11万余元的现金归还了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自开展“执行利剑”活动以来,执行局执行三庭李钊法官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
某企业工作人员齐某参加公司管理层内部竞聘,没想到竟然因为自己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榜上有名”而被公司取消了竞聘资格。原来,齐某曾向信用社贷款30万元,到期后齐某产生赖账的想法,拒绝还款。经过多次约谈,强制执行未果,淄川区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没想到,这成为企业人事部门任用人员的重要考量。眼看失信记录要影响自己的前途,羞愧难当的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对该案予以和解执行。
2013年以来,在坚持每周组织“凌晨执行”,持之以恒分阶段、分类别、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执行利剑”活动的同时,淄川法院还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加大曝光范围,采取“上户外大屏、进社区大屏、双微推送”三步走的多屏包围“战术”,对“老赖”进行曝光。近年来,该院共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7499人,856名“老赖”迫于法律的权威和诚信的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这几年,通过我们持续开展‘执行利剑’活动,加之开通了‘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现在我们找人、找钱的效率比以往大大提高。”该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武建强介绍说。
强化“外部联动”
——内外发力解难题
今年3月21日一大早,淄川法院执行二庭的杨辉法官在办公楼外遇见了他苦苦寻找半年之久的吴某。“杨法官,我来交钱。”此时的吴某面带笑容,态度恳切,与之前的态度相比,简直天壤之别。而这还得归功于该院打造的执行“包围圈”。
2015年10月13日,淄川区委、区政府联合召开了全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区里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明确了34个职能部门和单位联动惩戒工作的工作职责,形成各职能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法院进行惩戒的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具体负责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切实保障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行,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了1名联络员,负责联动机制运行中的联络工作,在全区形成了化解执行难的整体合力。2015年以来,淄川法院共向各综治成员单位整体推送失信名单5次7499人,向相关综治单位分类推送失信被执行人1600人,由人大、政协、纪委、组织及公安、工商、国土、房管、财政、规划、环保、质监、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银行贷款、项目审批、环保许可、工程招投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查、选拔任用、入党提干、评先树优等各个领域和方面对失信的特殊“老赖”予以惩戒制裁。
工作中,淄川法院还积极推动建立了对特殊被执行主体进行诚信约谈、限期履行义务制度。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王福生介绍说:“由法院主办,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已多次开展对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进行诚信约谈活动,督促其履行义务,合力推进案件执行,确保执行效率、效果最大化。”近年来,淄川区人大先后对15名人大代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后对84名“公职老赖”进行了约谈,其中8名人大代表和52名公职人员履行了义务;对一时难以履行全部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排出时间表,限定履行期限;对约谈无效的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不姑息迁就,不照顾情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执行就是要实现生效裁判,将纸面的东西变为现实的东西,这个过程是复杂的、动态的,既有‘文’的,也有‘武’的。近年来,最高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淄川法院将紧紧围绕破解执行难这一核心,以‘执行利剑’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行团队化执行模式,坚持不懈地运用好‘联、曝、查、限、惩’等手段,不断提高执行办案质效,全面落实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具体任务。”淄川法院院长宗志强说。
近年来,以破解执行难题为目标,淄川区法院坚持强制性、信息化和规范化“一性两化”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将司法警察纳入执行团队,探索实施执行警务化,充分整合了有限的办案资源;坚持不懈打击“老赖”,连续3年来组织开展“执行利剑”活动,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积极推动建立辖区执行联动机制,共同破解执行难题,收到明显成效。与此同时,淄川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充分利用节假日、早晨、中午、晚上等有利时间段,通过“错时工作制”,实施“凌晨突击”“假日行动”等活动,到当事人家中及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寻找被执行人及线索,掀起了一个又一个让“老赖”们胆战心惊的执行风暴。2013年以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8013件,实际执结率达71%,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探索“执行警务化”
——团队执行成效明显
为实现执行效率和效益最大化,该院充分整合有限的办案资源,将司法警察纳入执行团队,建立了“新老分类”“多组配合”的团队执行模式。以执行实施庭为单位,该院在执行局三个执行庭及六个人民法庭成立了16个执行小组,编入法警力量,每个执行小组由一名执行员和一名司法警察组成,日常执行工作由执行小组具体实施;一般集中执行活动,由院执行局统一对16个执行小组及执行综合科人员进行整合混编,以团队协作方式共同负责实施;重大执行活动,由分管院领导统一调度全院司法警察,执行局局长任总指挥,法警大队大队长任副总指挥,形成全院合力共同负责实施。2015年以来,该院司法警察共参与实施“执行利剑”活动166次,拘留被执行人1170人。
该院执行局局长高喜介绍,工作中,淄川法院不断优化执行资源,坚持“小团队灵活、大团队总攻”,这一团队执行模式改变了以往执行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提升了办案人员之间的凝聚力,法警与执行法官搭档办案,互助互学,充分融合,产生良好的组合效应,形成了“组内有配合、组外有协调”的工作氛围,显现了可触可见的“疗效”。
此外,淄川法院还将信息化建设与执行指挥中心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执行装备投入,全力保障执行团队高效运行。院里专门设置了6个执行约谈室和19个临时看管执行被拘留人的羁押室,确保强制执行规范和安全。同时,配备了2台多功能执行指挥车,车内设操作台、关押区、办公桌等装备,操作台集照相、摄像多功能为一体,实现执行现场无死角证据采集,以及执行现场与执行指挥中心数据信息共享。为外勤执行人员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购置执法记录仪、防爆网枪、破拆器、防弹背心等现代化警用装备,对执行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提高外勤人员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而且,自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运行以来,淄川法院成为首批适用最高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的法院,通过网上多家银行反馈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让“老赖”的银行存款无处可逃,为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去年以来,该院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实施网络查询25万条,涉案2700余件,查询金额1.2亿元。
持续开展“利剑活动”
——执行强制威力凸显
“是李法官吗?我现在就过去还钱……”在凌晨集中行动中,因临时外出未被拘传到的被执行人傅某迫于“执行利剑”活动的压力,当天即主动与法院执行干警联系,并携带11万余元的现金归还了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自开展“执行利剑”活动以来,执行局执行三庭李钊法官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
某企业工作人员齐某参加公司管理层内部竞聘,没想到竟然因为自己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榜上有名”而被公司取消了竞聘资格。原来,齐某曾向信用社贷款30万元,到期后齐某产生赖账的想法,拒绝还款。经过多次约谈,强制执行未果,淄川区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没想到,这成为企业人事部门任用人员的重要考量。眼看失信记录要影响自己的前途,羞愧难当的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对该案予以和解执行。
2013年以来,在坚持每周组织“凌晨执行”,持之以恒分阶段、分类别、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执行利剑”活动的同时,淄川法院还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加大曝光范围,采取“上户外大屏、进社区大屏、双微推送”三步走的多屏包围“战术”,对“老赖”进行曝光。近年来,该院共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7499人,856名“老赖”迫于法律的权威和诚信的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这几年,通过我们持续开展‘执行利剑’活动,加之开通了‘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现在我们找人、找钱的效率比以往大大提高。”该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武建强介绍说。
强化“外部联动”
——内外发力解难题
今年3月21日一大早,淄川法院执行二庭的杨辉法官在办公楼外遇见了他苦苦寻找半年之久的吴某。“杨法官,我来交钱。”此时的吴某面带笑容,态度恳切,与之前的态度相比,简直天壤之别。而这还得归功于该院打造的执行“包围圈”。
2015年10月13日,淄川区委、区政府联合召开了全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区里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明确了34个职能部门和单位联动惩戒工作的工作职责,形成各职能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法院进行惩戒的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具体负责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切实保障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行,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了1名联络员,负责联动机制运行中的联络工作,在全区形成了化解执行难的整体合力。2015年以来,淄川法院共向各综治成员单位整体推送失信名单5次7499人,向相关综治单位分类推送失信被执行人1600人,由人大、政协、纪委、组织及公安、工商、国土、房管、财政、规划、环保、质监、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银行贷款、项目审批、环保许可、工程招投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查、选拔任用、入党提干、评先树优等各个领域和方面对失信的特殊“老赖”予以惩戒制裁。
工作中,淄川法院还积极推动建立了对特殊被执行主体进行诚信约谈、限期履行义务制度。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王福生介绍说:“由法院主办,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已多次开展对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进行诚信约谈活动,督促其履行义务,合力推进案件执行,确保执行效率、效果最大化。”近年来,淄川区人大先后对15名人大代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后对84名“公职老赖”进行了约谈,其中8名人大代表和52名公职人员履行了义务;对一时难以履行全部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排出时间表,限定履行期限;对约谈无效的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不姑息迁就,不照顾情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执行就是要实现生效裁判,将纸面的东西变为现实的东西,这个过程是复杂的、动态的,既有‘文’的,也有‘武’的。近年来,最高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淄川法院将紧紧围绕破解执行难这一核心,以‘执行利剑’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行团队化执行模式,坚持不懈地运用好‘联、曝、查、限、惩’等手段,不断提高执行办案质效,全面落实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具体任务。”淄川法院院长宗志强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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