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过酒瘾竟偷酒 贪杯误己被判刑七个月
2016-06-14 14:16: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 | 作者:冯利
  杨某因想喝酒,多次从其打工的火锅店内盗窃白酒。日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杨某曾因犯罪被多次判刑,刑满释放后去了密云区某火锅店打工,2015年10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客人都吃完饭走了,杨某在店里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突然想喝酒了,就趁周围没人注意,从吧台里拿了两瓶红星二锅头,藏在衣服里面拿回了家。喝完这两瓶酒后,杨某又陆续从火锅店里偷了7、8次酒,偷的酒有五粮液、小刀酒等。后由于店主清点商品发现店内酒少了,经查看店里的监控录像,发现杨某从吧台里偷酒,后店主报警,杨某被抓获。经鉴定,部分赃物价值人民币1893元。据杨某供述,其就是酒瘾犯了想喝酒,才从店里偷酒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杨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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