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打砸岳父家 暴力抗法被判刑八个月
2016-06-12 14:31: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禹会法院 | 作者:殷凌云 荆秋生
近期,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耿某某,因家庭琐事肆意打砸其岳父家的财物,在其岳父报警后,暴力抗拒公安机关的执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6年1月6日11时许,被告人耿某某因家庭纠纷,在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科技园禹庙村后倪组其岳父倪某某家打砸闹事。公安机关接到当事人报警后,指派蚌埠市孝仪派出所民警李某某、辅警刘某某到现场处理。在处警过程中,耿某某用拦截、拍打警车和辱骂、撕拽民警的方式,长时间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民警在处置过程中,耿某某用巴掌击打李某某脸部,用拳头击打刘某某的左脸,致使李某某左脸红肿,刘某某左耳下红肿。随后,支援民警赶到将耿某某控制并带至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耿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支持。被告人耿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耿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以上判决。
2016年1月6日11时许,被告人耿某某因家庭纠纷,在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科技园禹庙村后倪组其岳父倪某某家打砸闹事。公安机关接到当事人报警后,指派蚌埠市孝仪派出所民警李某某、辅警刘某某到现场处理。在处警过程中,耿某某用拦截、拍打警车和辱骂、撕拽民警的方式,长时间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民警在处置过程中,耿某某用巴掌击打李某某脸部,用拳头击打刘某某的左脸,致使李某某左脸红肿,刘某某左耳下红肿。随后,支援民警赶到将耿某某控制并带至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耿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支持。被告人耿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耿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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