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厉打击走私犯罪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6-06-08 15:11: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 | 作者:费文彬 林昱钢
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7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打私办联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广西边防总队、南宁海关在南宁召开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2016年广西深入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情况和取得成效。会上,广西高院副院长林金文通报了近年来广西法院依法惩处走私犯罪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广西走私犯罪对象逐渐增多,主要为大米、芝麻、食糖、柴油、香烟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及鲜活农产品、木炭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以及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作案手段逐渐隐蔽化和多样化,“保货”方式走私、假借边民互贸走私、“蚂蚁搬家”方式走私等层出不穷。
2013年以来,广西法院充分立足边疆特点,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并围绕广西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6”联合专项行动,继续保持对走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共同走私犯罪的主犯、累犯,突出打击走私犯罪中危害民生的犯罪,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的能力。通过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庭审直播、集中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打击走私犯罪的宣传工作,彰显法院打击走私犯罪的决心,有效震慑走私犯罪分子。为了积极完善横向司法联动机制,广西高院与南宁海关签署《加强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广西各中院也与当地海关建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4月,广西法院共审结各类走私犯罪案件179件399人,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15136件17559人。
广西自治区打私办常务副主任黄焕升、南宁海关副关、长缉私局局长李宝权等参加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广西走私犯罪对象逐渐增多,主要为大米、芝麻、食糖、柴油、香烟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及鲜活农产品、木炭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以及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作案手段逐渐隐蔽化和多样化,“保货”方式走私、假借边民互贸走私、“蚂蚁搬家”方式走私等层出不穷。
2013年以来,广西法院充分立足边疆特点,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并围绕广西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6”联合专项行动,继续保持对走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共同走私犯罪的主犯、累犯,突出打击走私犯罪中危害民生的犯罪,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的能力。通过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庭审直播、集中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打击走私犯罪的宣传工作,彰显法院打击走私犯罪的决心,有效震慑走私犯罪分子。为了积极完善横向司法联动机制,广西高院与南宁海关签署《加强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广西各中院也与当地海关建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4月,广西法院共审结各类走私犯罪案件179件399人,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15136件17559人。
广西自治区打私办常务副主任黄焕升、南宁海关副关、长缉私局局长李宝权等参加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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