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召开互联网犯罪案件新闻通报会
2016-05-13 16:25: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三中院 | 作者:王硕
5月12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互联网犯罪案件新闻通报会,就该院近三年来审理的涉及互联网的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互联网犯罪案件”指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类案件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北京三中院调研发现,互联网犯罪案件呈现一些新的趋势:一是手机移动终端成为新的犯罪对象;二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其他犯罪类型多样,可能涉及走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受贿等广泛领域;三是网络谣言成为互联网时代新滋生的违法现象;四是以互联网理财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犯罪高发,社会影响广泛。针对上诉案件特点,该院提出以下防范建议:一是互联网用户增强防范意识;二是互联网用户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三是谨慎投资互联网理财产品。
会上还通报了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利用互联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财产几种犯罪形式的4起互联网犯罪典型案例,并就盗窃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的定性、互联网理财诈骗案被害人应如何自救、计算机犯罪案件被告人低龄化现象等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北京晚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正义网等十余家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现场录播和采访报道,该院通过北京法院网和官方微博@北京三中院进行了现场同步直播。
“互联网犯罪案件”指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类案件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北京三中院调研发现,互联网犯罪案件呈现一些新的趋势:一是手机移动终端成为新的犯罪对象;二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其他犯罪类型多样,可能涉及走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受贿等广泛领域;三是网络谣言成为互联网时代新滋生的违法现象;四是以互联网理财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犯罪高发,社会影响广泛。针对上诉案件特点,该院提出以下防范建议:一是互联网用户增强防范意识;二是互联网用户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三是谨慎投资互联网理财产品。
会上还通报了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利用互联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财产几种犯罪形式的4起互联网犯罪典型案例,并就盗窃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的定性、互联网理财诈骗案被害人应如何自救、计算机犯罪案件被告人低龄化现象等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北京晚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正义网等十余家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现场录播和采访报道,该院通过北京法院网和官方微博@北京三中院进行了现场同步直播。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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