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阳光司法庭审观摩活动进桧溪
2016-05-13 11:21: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善法院 | 作者:刘应旭
  为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切实将普法宣传活动落到实处,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前期制定的庭审观摩活动方案的部署,积极参与全县“金江课堂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月11日,永善法院阳光司法庭审观摩活动在桧溪镇移民新区广场开展,县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等6家单位共同承办并出席了此次活动。

  活动当天烈日当空,在现场地面温度达到40多摄氏度的情况下,由桧溪法庭庭长温逸华独任公开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意见等法定审理程序后,在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的情况下,案件当庭宣判。

  庭审休庭期间,该院法律服务志愿者向在场群众发放诉讼服务指南等法制宣传资料,并向观摩群众和学生进行了相关法律解释。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为在场群众讲解该案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观摩庭审的同时,向群众普法,将学法、懂法融入活动,强化了大家守法的自觉性。

  阳光司法庭审观摩活动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了解法院审判程序,是永善法院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活动。一直以来,永善法院在完成审执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将普法工作常态化,不断创新思路,为建设法治永善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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