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法院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行政审判形势分析会
2016-05-12 08:48: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津南法院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审判形势分析专题会,对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行政庭面临的案件成倍增加、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的新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今年第一季度,该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27件,与去年同比增长237.5%,结案13件,与去年同比增长1200%,其中土地征收、征用以及房屋拆迁诉讼、治安行政处罚决定等案件是行政案件的主要构成。分析构成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扩大了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使得一些新类型的行政诉讼得以进入司法途径。二是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解决了立案难问题,让以前无法立案的行政案件重新进入诉讼程序。三是群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会主动积极提起诉讼。四是行政诉讼公信力和权威性正在逐步提高,民众逐渐选择走进法院来替代通过拥堵政府或者上访等途径解决官民纠纷问题。

  分析会上,行政庭庭长朱振萍要求全庭干警对每宗案件都要做到慎思独断与合议交流相结合,注重“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同时,她对全庭干警提出要求:一要严格遵守审限要求,不能因案件数量增长而突破审限管理,审限的扣除、延长、中止严格实行审批手续,规范审判流程节点的控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判任务。二是面对工商登记、拆迁纠纷衍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等新类型案件,应注重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审前充分研究个案特性,审后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明确审判思路,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协调处理且双方有协调意愿的案件,承办法官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争取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对于无协调意愿的双方当事人,及时作出判决,避免当事人陷入“诉累”处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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