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警察骗色强奸八人获刑八年六个月
2016-05-11 16:38: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赣州章贡法院 | 作者:赖鹏秀 黄泓源
男子假冒警察骗取女网友信任,骗色强奸8名女性。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周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2012年之前,周某在某地担任法警辅警,系临时工。在此期间,他以“冬季恋歌”为网名,上传着警察制服的头像,自称是人民警察,在公安局工作,目的是利用女性的虚荣心,博取女性的信任,更容易接近女性,从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
2014年初,他通过微信认识了易某某,谎称自己是警察。2月上旬,他约到易某某。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在赣州市开发区香港工业园附近的偏僻路段、西河大桥附近的河边,他以甜言蜜语引诱易某某,多次与易某某发生性关系。2015年3月至4月期间,他以同样的手段,先后认识了董某等5名女性,以甜言蜜语相引诱,在其家中、赣州某中学旁的偏僻路段等处,多次与上述女性发生性关系。
2015年6月11日23时许,周某冒充警察,以交友吃夜宵为由,将通过微信认识的女性网友舒某某约出。随后,周某驾驶汽车搭载舒某某到赣州市章贡区某中学附近、无路灯的偏僻路段。周某对被害人舒某某实施掐脖子、压制等暴力手段和进行言语威胁,强行与被害人舒某某发生性关系。
次日23时许,周某故技重施把女性网友谢某约出。随后,被告人周某驾驶汽车搭载被害人谢某到赣州市章贡区某中学附近、无路灯的偏僻路段。周某掐她的脖子,扬言要掐死她,欲强行与被害人谢某发生性关系。由于生理功能障碍,周某未能得逞。之后,被害人谢某为摆脱周某的纠缠,以她家中有红酒和神油为由,将周某骗到住处,趁机向房东求救。周某感觉情况不妙,迅速逃离。经法医活体检验,被害人谢某的伤情是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冒充人民警察,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周某冒充人民警察,多次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系情节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2年之前,周某在某地担任法警辅警,系临时工。在此期间,他以“冬季恋歌”为网名,上传着警察制服的头像,自称是人民警察,在公安局工作,目的是利用女性的虚荣心,博取女性的信任,更容易接近女性,从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
2014年初,他通过微信认识了易某某,谎称自己是警察。2月上旬,他约到易某某。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在赣州市开发区香港工业园附近的偏僻路段、西河大桥附近的河边,他以甜言蜜语引诱易某某,多次与易某某发生性关系。2015年3月至4月期间,他以同样的手段,先后认识了董某等5名女性,以甜言蜜语相引诱,在其家中、赣州某中学旁的偏僻路段等处,多次与上述女性发生性关系。
2015年6月11日23时许,周某冒充警察,以交友吃夜宵为由,将通过微信认识的女性网友舒某某约出。随后,周某驾驶汽车搭载舒某某到赣州市章贡区某中学附近、无路灯的偏僻路段。周某对被害人舒某某实施掐脖子、压制等暴力手段和进行言语威胁,强行与被害人舒某某发生性关系。
次日23时许,周某故技重施把女性网友谢某约出。随后,被告人周某驾驶汽车搭载被害人谢某到赣州市章贡区某中学附近、无路灯的偏僻路段。周某掐她的脖子,扬言要掐死她,欲强行与被害人谢某发生性关系。由于生理功能障碍,周某未能得逞。之后,被害人谢某为摆脱周某的纠缠,以她家中有红酒和神油为由,将周某骗到住处,趁机向房东求救。周某感觉情况不妙,迅速逃离。经法医活体检验,被害人谢某的伤情是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冒充人民警察,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周某冒充人民警察,多次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系情节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