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强奸未成年少女、敲诈勒索等
陕西延安一12人恶势力团伙领刑
2019-06-15 09:06:26
以暴力殴打、恐吓、拍摄裸照等手段进行胁迫,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等犯罪,并实施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犯罪。今天,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实施上述行为的被告人吕鹏飞、李琦等12人恶势力团伙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延安中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以来,吕鹏飞、李琦等4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延长县城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吕鹏飞、李琦为首,被告人李某、拓某为骨干成员,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和辍学未成年少女实施性侵犯罪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将被害人哄骗、挟持至城区宾馆房间或住所,以暴力殴打、恐吓、拍摄裸照等手段进行胁迫,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含幼女1名)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等犯罪,并实施了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犯罪,给当地群众、在校学生造成严重恐慌,给社会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混乱。吕鹏飞、李琦还控制、教唆同案5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
延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鹏飞、李琦无视国法,道德沦丧,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强奸、轮奸、聚众强制猥亵犯罪,组织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延安中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盗窃罪(未遂)对被告人吕鹏飞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被告人李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延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在现场旁听了宣判。
延安中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以来,吕鹏飞、李琦等4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延长县城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吕鹏飞、李琦为首,被告人李某、拓某为骨干成员,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和辍学未成年少女实施性侵犯罪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将被害人哄骗、挟持至城区宾馆房间或住所,以暴力殴打、恐吓、拍摄裸照等手段进行胁迫,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含幼女1名)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等犯罪,并实施了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犯罪,给当地群众、在校学生造成严重恐慌,给社会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混乱。吕鹏飞、李琦还控制、教唆同案5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
延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鹏飞、李琦无视国法,道德沦丧,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强奸、轮奸、聚众强制猥亵犯罪,组织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延安中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盗窃罪(未遂)对被告人吕鹏飞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被告人李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延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在现场旁听了宣判。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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