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巡回审理病床前 调解结案效果佳
2016-04-27 09:37: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 | 作者:叶银青 张一君
近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来到原告程某的出租屋里,在程某的病床前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法官分头做原、被告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调解离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告程某与被告夏某于1994年3月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1995年3月17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均分别外出到异地打工,夫妻感情一般。原、被告于2007年在郧西县城关镇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屋,现因买房及装修尚欠外债。2012年后双方因外出打工分居和家务琐事产生矛盾。2014年12月6日,原、被告因家务琐事再次发生矛盾后,原告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诸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2015年3月2日郧西县法院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判决后双方仍无法和好,互不来往,分居至今。2016年2月19日程某再次以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由,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郧西县法院受理后,定于3月30日在郧西法院开庭审理,因程某于开庭前摔跤致重伤需住院治疗,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了解情况后决定延期审理,待原告程某伤情好转后再审理。程某出院后仍卧床不起,便托人带信请求调解。考虑到程某的特殊情况,法官决定到程某出租屋内巡回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仅有的共同财产房屋的分割发生了争执,双方各执己见,矛盾较大。法官在充分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拟定了调解方案供其参考,并从法律情理等方面单独分头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同意了法官的调解方案,就婚姻、财产、债务等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据悉,郧西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将便民服务延伸到病床前、田间地头等,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贴心的司法服务,有效解决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深受群众好评。
原告程某与被告夏某于1994年3月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1995年3月17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均分别外出到异地打工,夫妻感情一般。原、被告于2007年在郧西县城关镇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屋,现因买房及装修尚欠外债。2012年后双方因外出打工分居和家务琐事产生矛盾。2014年12月6日,原、被告因家务琐事再次发生矛盾后,原告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诸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2015年3月2日郧西县法院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判决后双方仍无法和好,互不来往,分居至今。2016年2月19日程某再次以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由,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郧西县法院受理后,定于3月30日在郧西法院开庭审理,因程某于开庭前摔跤致重伤需住院治疗,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了解情况后决定延期审理,待原告程某伤情好转后再审理。程某出院后仍卧床不起,便托人带信请求调解。考虑到程某的特殊情况,法官决定到程某出租屋内巡回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仅有的共同财产房屋的分割发生了争执,双方各执己见,矛盾较大。法官在充分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拟定了调解方案供其参考,并从法律情理等方面单独分头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同意了法官的调解方案,就婚姻、财产、债务等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据悉,郧西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将便民服务延伸到病床前、田间地头等,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贴心的司法服务,有效解决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深受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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