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
——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一年多来工作综述
2016-04-26 07:25: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郭士辉
4月21日上午,宋鱼水很是忙碌。在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她连续主持了4个庭审。
身为该院副院长,在法庭上她更确切的身份是:主审法官。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5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称,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度建设初见成效,实现良好开局。
从破壳而出、羽翼渐丰,到如今的勇立潮头,位于北上广的3家知识产权法院,用一年多的探索、拼搏与磨砺,创造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模式与中国经验。
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已然在路上,且渐入佳境。
勇于探索——
做司法改革的先锋
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之际,正值新一轮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因而受到各界高度关注,也成为观察司法改革的一个新窗口。
为回应社会关切,3家知识产权法院均由院长、副院长敲响了开庭办案的第一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吴振介绍,不仅院长带头办理案件,法院在管理上也凸显了扁平化的特点,内设机构数量比一般法院大幅减少。
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3家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突出主审法官的主体地位,是3家知识产权法院在不断优化审判组织职权配置上的积极尝试。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法官团队,法官专司审判,法官助理负责司法辅助工作,书记员负责事务性工作,形成法官主导、人员分类、权责明晰、协同合作的审判新模式。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即为合议庭审判长,履行审判长职责。
“我们已经取消了汇报制度,改汇报制为咨询制。除了合议庭以外,没有任何人能够决议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表示。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为此点赞:“让合议庭来决断,这种机制非常好,实现了‘谁审案子谁判案’,而不是由不参与审判的人来决定案件的走向。”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成为3家知识产权法院“不约而同”的实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院、庭长主审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制定了“院长开庭周”工作机制,发挥带动和指导作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明确院、庭长包括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范围、数量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院、庭长直接编入合议庭审理案件。
“我主审的案件同其他主审法官一样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审限临近也会亮起红灯预警。”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杨宗仁说。
2015年9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首次开庭审理原告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一案,此案是全国首例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
“以本案的审理为契机,我们对审委会审理案件的范围、审委会与合议庭的关系、审委会直接开庭审理案件的相关程序等方面做出了实践探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介绍说。
精于研判——
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发布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包括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著作权侵权案。
“此案曾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判决一旦得到社会认可,有利于大众对知识产权文化的接受和传播。”此案主审法官宋鱼水称,本案在著作权侵权的判定规则方面有创新。主要表现为将“多个情节串联的整体”作为著作权保护的要素,从而加强了著作权保护的深度,有效地遏制了影视编剧行业创新不足、抄袭严重的现象。
她强调,“双方当事人分别邀请专家辅助人,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判断责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此案裁判结果彰显了著作权法鼓励原创、保护原创的立法精神,体现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司法政策,对文化产业特别是影视行业的发展具有导向性作用。
自成立以来,3家知识产权法院始终把案件审判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受理案件数量较多,审理效率明显提高,审判效果赢得社会赞誉。据统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3家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9502件,审理了一批有国际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和按照新的司法体制运行方面也取得显著进展。
4月14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首份审判工作白皮书称,该院受理的案件总量翻了一倍多,其中,二审案件翻了3倍,但二审服判息诉率仍高达100%。白皮书总结,该院从“推进实质解纷、统一司法标准、依法积极保全、加大赔偿力度、严惩恶意侵权”等五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针对多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等现象,北京知产法院明确提出通过完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等程序措施、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提高侵权赔偿数额等各种措施,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
4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年度)》白皮书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影响举足轻重,该院全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940件,审结3393件,主审法官人均结案261件;新收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743件,其中专利案件2612件,占总量的95.22%。
一年多来,3家知识产权法院通过集中审理、宣判一批典型案件,彰显了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统一司法尺度的鲜明态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通法院互联网站和官方微博、设立公共开放日等方式,全方位、多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司法的透明度。
善于创新——
破难题还需新思维
实践发展难题催生改革创新。
4月22日,宿迟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上表示,要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证据开示制度,设置完善的程序和规则,赋予当事人披露相关事实和证据的义务。“一旦这一制度探索出具体的规则,将对解决赔偿问题和制止侵权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过去的一年多,为适应专业化审判的新发展,3家知产法院积极探索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新路径,打造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亮点,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大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这是全国法院首家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拟定了五年工作规划,同时努力探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援引在先案例制度。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积极发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作用。依托该基地,该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了世界法学家大会、“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论坛”“中欧法官论坛”等重要国际会议。
“我们还制定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技创新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负责人的介绍,该院还与上海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机制,在园区挂牌成立“陈惠珍法官工作室”。
“工作室将紧紧立足园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通过讲座、以案析法、审判白皮书等形式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提升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有着20多年知产审判经验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说。
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究(广东)基地,积极展开研究解决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赔偿额度小的司法难题,在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和损害赔偿计算方法选择等方面有所作为和创新,切实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
未来,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举措、新机制、新办法,继续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跨越。
身为该院副院长,在法庭上她更确切的身份是:主审法官。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5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称,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度建设初见成效,实现良好开局。
从破壳而出、羽翼渐丰,到如今的勇立潮头,位于北上广的3家知识产权法院,用一年多的探索、拼搏与磨砺,创造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模式与中国经验。
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已然在路上,且渐入佳境。
勇于探索——
做司法改革的先锋
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之际,正值新一轮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因而受到各界高度关注,也成为观察司法改革的一个新窗口。
为回应社会关切,3家知识产权法院均由院长、副院长敲响了开庭办案的第一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吴振介绍,不仅院长带头办理案件,法院在管理上也凸显了扁平化的特点,内设机构数量比一般法院大幅减少。
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3家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突出主审法官的主体地位,是3家知识产权法院在不断优化审判组织职权配置上的积极尝试。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法官团队,法官专司审判,法官助理负责司法辅助工作,书记员负责事务性工作,形成法官主导、人员分类、权责明晰、协同合作的审判新模式。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即为合议庭审判长,履行审判长职责。
“我们已经取消了汇报制度,改汇报制为咨询制。除了合议庭以外,没有任何人能够决议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表示。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为此点赞:“让合议庭来决断,这种机制非常好,实现了‘谁审案子谁判案’,而不是由不参与审判的人来决定案件的走向。”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成为3家知识产权法院“不约而同”的实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院、庭长主审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制定了“院长开庭周”工作机制,发挥带动和指导作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明确院、庭长包括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范围、数量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院、庭长直接编入合议庭审理案件。
“我主审的案件同其他主审法官一样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审限临近也会亮起红灯预警。”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杨宗仁说。
2015年9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首次开庭审理原告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一案,此案是全国首例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
“以本案的审理为契机,我们对审委会审理案件的范围、审委会与合议庭的关系、审委会直接开庭审理案件的相关程序等方面做出了实践探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介绍说。
精于研判——
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发布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包括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著作权侵权案。
“此案曾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判决一旦得到社会认可,有利于大众对知识产权文化的接受和传播。”此案主审法官宋鱼水称,本案在著作权侵权的判定规则方面有创新。主要表现为将“多个情节串联的整体”作为著作权保护的要素,从而加强了著作权保护的深度,有效地遏制了影视编剧行业创新不足、抄袭严重的现象。
她强调,“双方当事人分别邀请专家辅助人,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判断责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此案裁判结果彰显了著作权法鼓励原创、保护原创的立法精神,体现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司法政策,对文化产业特别是影视行业的发展具有导向性作用。
自成立以来,3家知识产权法院始终把案件审判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受理案件数量较多,审理效率明显提高,审判效果赢得社会赞誉。据统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3家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9502件,审理了一批有国际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和按照新的司法体制运行方面也取得显著进展。
4月14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首份审判工作白皮书称,该院受理的案件总量翻了一倍多,其中,二审案件翻了3倍,但二审服判息诉率仍高达100%。白皮书总结,该院从“推进实质解纷、统一司法标准、依法积极保全、加大赔偿力度、严惩恶意侵权”等五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针对多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等现象,北京知产法院明确提出通过完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等程序措施、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提高侵权赔偿数额等各种措施,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
4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年度)》白皮书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影响举足轻重,该院全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940件,审结3393件,主审法官人均结案261件;新收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743件,其中专利案件2612件,占总量的95.22%。
一年多来,3家知识产权法院通过集中审理、宣判一批典型案件,彰显了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统一司法尺度的鲜明态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通法院互联网站和官方微博、设立公共开放日等方式,全方位、多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司法的透明度。
善于创新——
破难题还需新思维
实践发展难题催生改革创新。
4月22日,宿迟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上表示,要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证据开示制度,设置完善的程序和规则,赋予当事人披露相关事实和证据的义务。“一旦这一制度探索出具体的规则,将对解决赔偿问题和制止侵权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过去的一年多,为适应专业化审判的新发展,3家知产法院积极探索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新路径,打造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亮点,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大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这是全国法院首家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拟定了五年工作规划,同时努力探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援引在先案例制度。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积极发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作用。依托该基地,该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了世界法学家大会、“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论坛”“中欧法官论坛”等重要国际会议。
“我们还制定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技创新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负责人的介绍,该院还与上海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机制,在园区挂牌成立“陈惠珍法官工作室”。
“工作室将紧紧立足园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通过讲座、以案析法、审判白皮书等形式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提升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有着20多年知产审判经验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说。
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究(广东)基地,积极展开研究解决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赔偿额度小的司法难题,在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和损害赔偿计算方法选择等方面有所作为和创新,切实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
未来,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举措、新机制、新办法,继续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跨越。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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