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酒瓶致人轻微伤 冲动滋事获刑十一个月
2016-04-21 10:06: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蚌山法院 | 作者:张勇 杨柳倩
  因与女朋友吵架,电话联系不上女友,被告人徐某就跑到女友工作的KTV摔酒瓶滋事并致人轻微伤,自己也受了伤。近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5年8月7日晚,被告人徐某因电话联系不上其女友,于22时30分许,与徐心(另案处理)到其女友工作的KTV寻找,寻找未果后,徐某购买一箱啤酒,与徐心在KTV三楼大厅摔酒瓶滋事。期间,被告人徐某认为站在KTV三楼吧台旁边的赵某是“看场子”的,遂打了赵某一巴掌,后双方发生撕打,打斗中,徐某用手中砸烂的啤酒瓶嘴子将赵某腹部戳伤,赵某等人持刀将徐某、徐心砍伤。经蚌埠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以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判决后,被告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并表示以后不会再这么冲动行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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