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零件制造枪支 男子一审被判刑两年
2016-04-13 15:54: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毕节法院 | 作者:张瑜
  一男子网购零件制造枪支,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刑事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将扣押于黔西县公安局的枪支一支、子弹41发及射钉弹3发,予以没收。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从网上购买射钉器、防爆钢管及绿外线瞄准器等材料后,在其位于黔西县协和镇的家中将该以上材料改装成枪支。2016年1月22日,公安民警从被告人刘某表弟陈某处查获该枪支,同日,被告人刘某到黔西县公安局协和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并具有杀伤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确认。介于刘某作案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黔西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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