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出国务工为名狂敛财 男子骗得200余万获刑13年
2016-03-14 15:53: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 作者:白梅
  没有对外劳务派遣资质,也无对外派遣能力,却公开发布高薪出国务工的信息,以介绍出国务工为由,骗得195人保证金263.88万元。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14年5月,被告人许某在江津区成立 “重庆渠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2月,许某又在潼南区成立“重庆渠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期间,许某在未取得对外劳务派遣资质且无对外派遣能力的情况下,分别以“重庆渠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重庆渠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发布高薪赴美国、新加坡等务工的信息,与奚某等195名务工人员签订对外劳务派遣合同,并收取每人2000元到6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共骗取保证金263.88万元。期间,许某退回付某等少部分被害人的保证金共计10.25万元。2015年9月15日,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以高额劳务报酬为幌子,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许某犯罪后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还了少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将现有财产处置变卖以冲抵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但因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人数众多,且绝大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未予挽回,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宜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以办理出国务工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尤其是想要出国务工者,更是要“擦亮眼睛”,不要盲目相信一些公司或机构发布的涉外劳务输出信息,在中介公司的选择上要多方考察,选择有相关资质的中介公司,以免上当受骗,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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