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东区法院:让审委会成为提高司法能力的“新课堂”
2016-03-14 09:07: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沈阳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维远在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深化改革,创新举措。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大东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资源合理配置,注重内部挖潜,为更好地推行审委会委员办案制,提高司法能力,制定了以案释法讲座制度。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金成锐于3月11日进行了首次授课。

  由于大东法院近期屡屡发生失信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况,为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确保法院裁判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金成锐庭长利用多媒体向审委会委员以案释法,重点围绕《刑法修正案(九)》相关修改内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委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大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巍指出,要以本次授课为契机,形成审委会委员以案释法讲座制度的长效机制,准确把握法院审判工作需求,授课要紧密结合各审判业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实用性放在第一位,着力提高司法能力,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学有所获。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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