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整治方向 落实责任部门
山东法院组织“号脉”规范司法行为
2016-02-23 07:41: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闫继勇 通讯员 高群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随着该院出台《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在全省法院全面铺开。

  去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山东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将重点围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立案工作和执行工作检查、规范虚假诉讼类案件的防范和惩处、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制度建设、加强上级法院审判监督指导、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等7个方面展开,并确立专门责任部门,分头负责,逐项抓好落实。

  活动中,山东高院把加强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夯实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基础纳入全年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上半年,将组织开展对立案和执行工作检查,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尤其是上诉案件立案时间长、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和刑事申诉案件立案难等突出问题;将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的意见》,规范相关部门办理虚假诉讼类案件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指导并规范全省法院虚假诉讼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在第一季度开展全省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同时,上半年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树立全省法院队伍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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