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友提出分手 醉汉拘禁女友获刑六个月
2016-02-18 14:53: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 | 作者:赵艳艳
  57岁的退休职工赵某不同意女友与之分手,在饮酒后后情绪失控,竟将女友非法拘禁达十二小时。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赵某在离异后非常孤单,偶然认识了同龄的晓芳,晓芳也与前夫离婚了。两人不久发展成恋爱关系,可是到后来,由于赵某家人不同意两人的关系,加之晓芳与赵某相处过程中发现赵某不太适合自己,于是晓芳提出分手,赵某却不愿意。

  去年5月15日晚上9点左右,喝了点酒的赵某来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晓芳家中。两人因为分手的问题再次发生矛盾,刚聊了几句就争吵起来。到后来,在酒精的作用下,赵某情绪失控,用言语威胁晓芳,晓芳感到很害怕,打算拨打电话叫家人过来,谁知赵某一把抢过手机,不让晓芳接打电话。为了进一步控制晓芳,赵某还采用威胁的手段拿到了晓芳的银行卡和密码。

  折腾了一夜,两人仍然争吵不断,赵某的情绪进一步爆发。第二天一大早,赵某竟用塑料绳子和透明胶带将晓芳的手脚捆绑住,再把晓芳扔在卧室的床上,然后离开。同时,赵某将晓芳的银行卡、家门钥匙以及小区门禁卡带走。

  见赵某离开后,晓芳开始想办法自救。她使劲全力将捆绑双手的绳子咬断,然后挪步到卧室飘窗处呼救。幸好小区的保安巡逻,发现晓芳呼救,赶紧报警,晓芳因此获救。

  一周后,赵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开庭审理中,赵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赵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赵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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