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村民毒鱼解馋 害死娃娃鱼获刑两年
2016-02-15 10:11: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水秦州法院 | 作者:彭爱铭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对为解馋在河道中投放农药毒鱼,结果使60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娃娃鱼)中毒死亡的被告人许某某、夏某某,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5年7月27日,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村民许某某、夏某某相约其他村民到位于村子附近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纳凉,期间二人提出,保护区河道中有杂鱼可以用农药药死后拿回家吃。17时许,二人买来农药甲氨菊脂投放到河道,几人捕捉到杂鱼后回家。当日,保护区工作人员发现河道内养殖的娃娃鱼出现异常,当机将异常的60条打捞救治,但次日全部死亡。经鉴定,死亡的娃娃鱼及河道内死亡的杂鱼体内均检出甲氨菊脂。案发后,二被告人及其他游玩的村民各自赔偿给保护区经济损失5000元,共计45000元。

  秦州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伙同他人因纳凉游玩进入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保护区,且为方便捕鱼,将农药投入保护区河流内,致河流内国家二级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大鲵60条死亡,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作用相当,应以各自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且主动退赔了经济损失,故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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