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中院试点廉政建设特色项目初见成效
2016-02-14 14:48: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 作者:邓渝
为深入落实中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新要求并适应司改后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新情况,2015年以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初步探索两级法院联合办案制度,初获成效,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廉政建设特色项目。
一是成立联合办案机构。成立以重庆二中院院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和辖区法院纪检组长为成员的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线索领导机构,同时成立查办案件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二是固定案件处理流程。将联合办案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线索上报阶段、台账建立阶段、统筹分案阶段、案件初核阶段、案件审理阶段以及案卷归档阶段。对联合办案流程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确保办案程序更加清晰合理,监督执纪问责更加到位。三是引入案后评估制度。对于查办案件突出的小组或个人,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中优先考虑。对于报送案件线索不及时、查办案件超时限、违规泄露办案秘密的,记入档案,同时纳入评估减分或一票否决,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于造成重大事故或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联合办案机制经过近一年的初运行,目前运转情况良好,效果明显,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实现,一是实现办案标准统一,即统一受理线索、统一登记案件、统一分配案件、统一人员调派、统一归档案件、统一处理标准,二是实现执纪问责到位,三是实现办案力量充足,四是实现避免同体监督,五是实现案件办理高效,六是实现及时澄清保护。
一是成立联合办案机构。成立以重庆二中院院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和辖区法院纪检组长为成员的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线索领导机构,同时成立查办案件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二是固定案件处理流程。将联合办案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线索上报阶段、台账建立阶段、统筹分案阶段、案件初核阶段、案件审理阶段以及案卷归档阶段。对联合办案流程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确保办案程序更加清晰合理,监督执纪问责更加到位。三是引入案后评估制度。对于查办案件突出的小组或个人,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中优先考虑。对于报送案件线索不及时、查办案件超时限、违规泄露办案秘密的,记入档案,同时纳入评估减分或一票否决,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于造成重大事故或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联合办案机制经过近一年的初运行,目前运转情况良好,效果明显,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实现,一是实现办案标准统一,即统一受理线索、统一登记案件、统一分配案件、统一人员调派、统一归档案件、统一处理标准,二是实现执纪问责到位,三是实现办案力量充足,四是实现避免同体监督,五是实现案件办理高效,六是实现及时澄清保护。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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