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中院召开院务会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
2016-02-04 14:38: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兴安盟中院
  2月2日下午,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院务会议,对自治区“两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及全盟干部大会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并就2015年目标绩效考核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那澜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针对开展好下一阶段重点工作,那澜提出四项工作要求。一是正视差距、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敢于自责,认真剖析梳理好2015年绩效考核工作中弱项的成因,查找漏洞、及时整改,在2016年的绩效考核工作中,要突出抓好、抓严、抓实,确保各项考核指标稳步达标,并力保考核成绩有所斩获;二是围绕“1+1”载体模式,着力形成“1带1”活动模式,即围绕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集中筹备开展好“让审理者裁判,让公正者司法”活动,以还权于法官,巩固提升法官办案质量为目的,将该项活动全面铺开、深入开展,以再学习、再教育为基础,讲严格、重实效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法官的职业认知能力、执业水平和专业技能;三是以主动迎合并极力先行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制度管控、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目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建设,积极研究制定出台发改案件评查管理办法及执行款物和罚没收入管理规定。同时,要及时制定出台司法改革工作方案,将被动等待转化为主动实践;四是坚持统筹谋划,立足高起点,积极与盟人大工委协调联络,以诉讼服务群众、执行无积案为主要内容,聚焦增进民生福址,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保障群众权益真正得以实现,全力组织开展好“司法为民专项视察”活动。

  该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副处级审判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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