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女法官的司法为民情怀
——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徐波
2016-02-02 14:10: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营口法院 | 作者:郑玉霞
  近日,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公平与公正、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徐波手里,表达其对案件审结的谢意,更表达她对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敬意。

  想群众之所想 帮群众之所需

  提起徐波,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一个让人信得过的人。

  她最大的特点是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当事人视同亲人,切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做他们的贴心人,想办法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她首先认真倾听他们的陈述,了解案情,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问题,被告因做生意手头紧,暂时还不起原告的债务,经过徐波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以被告李某自己的一台车和被告葛某弟弟的一台车抵顶了原告的债务,后原告撤诉,由此圆满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民事争议。

  办的案子多,当事人满意,自然有人想请徐波吃饭、送礼表达心情的,对此,都被徐波一一谢绝了。

  她就是这样,平时工作中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工作中,徐波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务实求真,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真谛。

  勤勤恳恳付出 兢兢业业工作

  去年以来,民二庭案件大幅上升,在全庭人员少、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徐波作为民二庭庭长,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凭着坚强的党性和无私的敬业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调动其他党员的积极性,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工作中,徐波带头处理疑难案件,发扬老同志传帮带的精神。做到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法院的事业舍小家为大家。

  有一次徐波家装修,她一天假未休。儿子腿骨折,住院手术两次,她一天没护理。徐波患肝炎,转氨酶260以上,天天打点滴,连续扎了一个多月,她一天未休,带病坚持工作。

  在审理沈阳某公司诉营口某公司联营纠纷一案中,当事人诉讼证据特别多,因当事人在国外工作,回来一次不容易,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徐波开庭至晚上九点多才结束,连上厕所的工夫都没有,更没有时间去打针。双方当事人对徐波的工作态度感到非常满意。

  就是这样一天又一天,一个月又一个月,徐波从早忙到晚,兢兢业业地工作。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早一点拿到判决书,徐波及时核稿签发裁判文书,废寝忘食地工作。由于民二庭书记员少,徐波不摆庭长架子,经常和审判员一起送达、宣判、保全查封,不分早晚,不分春夏秋冬,随叫随到。只要是为了法院工作,不分分内分外,真正做到了共产党员是人民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悉心处理矛盾 保驾护航发展

  2011年至2013年,徐波在行政庭任庭长,正值站前区棚户区改造期间,动迁案件特别多。

  当时在十六中学附近工业煤区片、站前区政府南区片、兴隆超市东区片、体育场区片等,都是动迁中涉及人数较多的,大量的动迁案件蜂拥而至,官民矛盾非常突出。

  有些老百姓情绪特别激动,鉴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防止矛盾激化,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招商引资项目正常顺利进行,徐波带领全庭同志挨门挨户走访,了解情况,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有些补偿不合理不到位的,徐波就与政府动迁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动迁户自愿和动迁部门达成协议,避免了群访事件的发生,也避免了流血伤亡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由于为营口市招商引资项目落户营口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站前区法院得到了市委、区委领导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称赞。

  徐波和同事们通过不懈努力,使营口市的动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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