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他人购毒品偷汽油 “瘾君子”被判10个月
2016-01-19 10:15:07 | 来源:金溪法院 | 作者:艾小川
  江西省金溪县一男子不但自己吸毒还帮他人购买,没钱加油后还多次盗取他人摩托车内的汽油。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该男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家住金溪县的90后男子尧某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2012年10月份左右,尧某接到张某的电话叫其去金溪县某宾馆玩,尧某到了房间后,张某说想吸毒,问尧某能不能弄到甲基苯丙胺(冰毒),尧某说可以,张某给了200元给尧某,尧某就到另一宾馆找到胡某向其购买甲基苯丙胺并给了200元给胡某,胡某将甲基苯丙胺分成两个袋子装好后交给尧某,尧某回到了宾馆后将其中一大包的甲基苯丙胺交给了张某,另外一小包的甲基苯丙胺留给自己吸食。

  因吸食毒品开销大,尧某没钱给自己的摩托车加油,遂起了盗油的邪念,在2015年7、8月份,尧某先后3次以拔油管用塑料瓶装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路边的摩托托内的汽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尧某明知是毒品而实施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尧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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